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0-043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0年11月3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发布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 2010年11月1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11月17日-11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18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17日下午3:00至11月18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五楼大会议室 ;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5、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15日。
二、会议议题:
1、审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0年11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11月16日—11月17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济南市山大北路23号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0年11月17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阮永城
电话:0531-82672212
传真:0531-82672202
地址:济南市山大北路23号
邮编:250100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1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362117
证券简称:东港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整体与拆分表决。
A、整体表决
公司简称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东港投票 | 总议案 | 100元 |
注:“总议案”指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所有议案,投资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B、分拆表决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1 |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00元 |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对应申报股数 | 表决意见种类 |
1股 | 同意 |
2股 | 反对 |
3股 | 弃权 |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元 | 4位数字“激活校验码” |
申报成功后在第二日“服务密码”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2元 | 大于1的整数 |
挂失后可重新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取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0年11月17日下午3:00,网络投票的结束时间为2010年11月18日下午3:00。
特此公告。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6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0-044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10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0年9月10日向社会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124,172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增发价格为25.69元/股,总计募集资金362,849,978.68 元,扣除发行费用17,741,364.1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5,108,614.53元。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9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对上述资金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4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为“东方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济南分行槐荫支行(以下统称为“招商银行”)、工商银行济南市历城支行(以下统称为“工商银行”)和齐鲁银行济南洪楼支行(以下统称“齐鲁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0年9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近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公司、东方证券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管理三方监管之补充协议》,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的方式存放。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开设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的专用账户。各银行的具体账户情况如下:
(1)在招商银行开立智能卡制造与个性化处理项目的专用账户,账号:531900094510401。截止2010年9月16日,专户余额为:13272万元。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5,1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0年11月,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东方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公司如需提前支取存单项下的资金必须事先通知东方证券。
(2)在工商银行开立综合金融服务外包项目的专用账户,账号:1602004519024641277。截止2010年9月16日,专户余额为:5417万元。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15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0年11月,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东方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公司如需提前支取存单项下的资金必须事先通知东方证券。?
(3)在齐鲁银行开立个性化彩色印刷项目的专用账户,账号:1174114000000006772。截止2010年9月16日,专户余额为:160317479.75元。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4,4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0年11月,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东方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公司如需提前支取存单项下的资金必须事先通知东方证券。
2、公司一次或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百分之五的(按孰低原则确定),公司及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和齐鲁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3、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和齐鲁银行应每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4、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洪华忠、陈波可以随时向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和齐鲁银行查询、复印专户的资料;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和齐鲁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5、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和齐鲁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未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蓄意不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