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证券时报网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2010年11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股票代码:000585 股票简称:东北电气 公告编号:2010-028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3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1月15日九时在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北街38号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苏伟国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1、《出售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隔离开关有限公司之25.6%股权投资的议案》:

  同意将全资附属公司东北电气(香港)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隔离开关有限公司之25.6%股权以人民币5,280万元为代价出售给香港新旭国际有限公司。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以上交易乃基于一般商务条款依循正常途径而拟订,交易价格对公司全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待履行审批程序后授权东北电气(香港)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及相关文件,并责成相关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2、提请2010年12月31日召开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股权转让交易事宜。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董事签名:

  苏伟国 王守观

  毕建忠 刘庆民

  王 毅

  吴启成 项永春

  王云孝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585 股票简称:东北电气 公告编号:2010-029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经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2月31日9:00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12月24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为了确定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H股股东名单,本公司将于2010年12月2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股股东股份过户登记。于2010年12月1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会议并于会上表决。股东须于2010年12月1日下午16:30前,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交回本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事处。

  (3)凡欲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请于2010年12月11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覆邮至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连同签署人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如有的话)最迟须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交回本公司,方为有效。

  (5)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6)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北街3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出售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隔离开关有限公司之25.6%股权投资》

  本公司将全资附属公司东北电气(香港)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隔离开关有限公司之25.6%股权投资以人民币5,280万元为代价出售给香港新旭国际有限公司。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本地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和信函登记请署明联络方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地点:中国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北街38号董事会办公室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闫士新、王蕾

  通讯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北街38号

  邮 编:110025

  联系电话:024-23527080

  联系传真:024-23527081

  2、会议费用: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所有上述文件的原件。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出售新东北电气(沈阳)

  高压隔离开关有限公司

  25.6%股权独立董事意见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研究出售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隔离开关有限公司(简称"隔离开关公司")之25.6%股权事项的董事会会议,就公司董事会做出的相关决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股权转让协议条款公平合理;

  2、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出售股权事项的决议;

  3、董事会决定以截至2010年10月31日隔离开关公司的账面净资产为参考依据,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280万元,做出出售股权决定,对公司全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没有损害股东的合法利益;

  4、本次交易的实现将对本公司产生有利影响:隔离开关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生产销售高压隔离开关,以及为其控股股东--新东北电气集团特高压设备有限公司提供配套的零配件,鉴于特高压公司完成产业升级后,对该零配件需求趋于饱和,加之近年来深受行业经济结构和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导致产品滞销,盈利下降,同时考虑现有专用机械设备转产转型困难,故董事会建议出售该公司全部股权资产。

  独立董事:

  吴启成 项永春

  王云孝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585 股票简称:东北电气 公告编号:2010-030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新东北电气(沈阳)

  高压隔离开关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或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产生较大风险。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

  一、交易概述

  1、基于自身经营发展战略和当前市场环境的需要,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于 2010年11月15 日与新旭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旭国际")签定《股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东北电气(香港)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隔离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隔离开关公司")之25.6%股权投资以人民币5,280万元为代价出售给新旭国际。

  新旭国际是一间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该公司及其最终控股股东朱晓刚先生均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连人士无任何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亦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隔离开关公司的任何股权。

  2、2010年11月15日,本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出售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隔离开关有限公司之25.6%股权投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次出售股权交易均投赞成票。

  本次交易对公司资产、负债没有任何影响,但预计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将会对本公司产生约900万元左右的当期利润。

  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出售股权交易属于须予披露交易的披露标准,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03 条"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规定,故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此,本公司董事会提请2010年12月31日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事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新旭国际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香港九龙尖沙咀梳士巴利道3号星光行1617-18室

  4、主要办公地点:香港九龙尖沙咀梳士巴利道3号星光行1617-18室

  5、法定代表人:朱晓刚

  6、注册资本:港币10,000元

  8、主营业务:贸易和投资控股

  9、主要股东:自然人朱晓刚先生拥有其100%之权益

  10、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表

  根据截止 2010年10月31日的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表,资产总额为366.31万元,负债总额为367.55万元,净资产为-1.24万元,净利润为-2.10万元。

  新旭国际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隔离开关有限公司

  2、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A、新东北电气集团特高压设备有限公司(原名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简称"特高压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7.09%股权)出资1,600万美元,占74.4%;

  B、东北电气(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出资550万美元,占25.6% 。

  3、主营业务:高压隔离开关及其他输变电高压设备开发、设计、制造、试验及检测;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出口,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技术出口业务;输变电设备安装调试、维修、售后服务;技术成果转让、服务、咨询。

  4、注册资本:2150万美元

  5、设立时间:2004年3月

  6、注册地: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39号

  7、对于本次股权转让,特高压公司作为原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8、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隔离开关公司截止2010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为: 资产总额20,468.50万元,负债总额3,356.66 万元,净资产17,111.84 万元,净利润-736.51万元。

  近一年又一期隔离开关公司的资产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2010年10月末 截止2010年6月末 2009年末

  (未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流动资产 11,055.22 11,223.85 13,192.37

  非流动资产 9,413.28 9,534.91 9,734.64

  总资产 20,468.50 20,758.75 22,927.01

  负债总额 3,356.66 3,101.66 5,078.95

  净资产 17,111.84 17,657.10 17,848.06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450.00) (26.74) (12.34)

  2010年1-10月 2010年1-6月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905.55 768.34 8,988.49

  营业利润 (759.77) (190.34) 16.12

  除税前利润 -760.26 (190.96) 28.95

  净利润 -736.51 (190.96) 217.19

  本公司没有为隔离开关公司提供银行贷款连带责任担保,隔离开关公司亦无占用本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本公司转让的隔离开关公司之25.6%的股权,其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旭国际为收购上述隔离开关公司25.6%股权应支付给本公司的现金代价为人民币5,280万元,该代价是在参考截至2010年10月31日隔离开关公司的账面净资产的基础上,交易双方经过公平协商而达成共识的。

  本次交易对本公司资产、负债没有任何影响,但预计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将会对本公司产生约900万元左右的当期利润。

  股权转让协议于2010年11月15日签署,该代价将在协议签署至完成股权变更登记的三十天内支付。

  如股东大会未能批准本次交易,则协议各方均同意解除股权转让协议,且不追究任何一方的法律责任。

  五、涉及出售股权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订立买卖协议之目的是基于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自身的经营模式和投资理念而进行的独立战略投资行为。

  隔离开关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生产销售高压隔离开关,以及为其控股股东--新东北电气集团特高压设备有限公司提供配套的零配件,鉴于特高压公司完成产业升级后,对该零配件需求趋于饱和,加之近年来深受行业经济结构和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导致产品滞销,盈利下降,同时考虑现有专用机械设备转产转型困难,故董事会建议出售该公司全部股权资产。

  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股权买卖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符合本公司及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交易涉及新旭国际向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结合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包括新旭国际已将代理新东北电气集团特高压设备有限公司进出口产品的贸易货款作为付款保证金,董事会认为:新旭国际有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能力,公司收回股权转让款的或有风险很小。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

  4.隔离开关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