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ST丹化 公告编号:2010-31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12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0年11月1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表决5人, 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审议通过了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原负责公司年度报告审计的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繁忙,不能继续担任公司2010年财务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2、审议通过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2010年财务报告的完成,公司董事会拟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10年会计工作的审计,年审计报酬为人民币4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如下:公司解聘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法,拟聘请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为此,同意公司董事会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财务审计机构。
上述1、2项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成立董事会所属五个专门委员会:
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成员:王振山、张宗真、陈爱钦。
主任委员(召集人):王振山。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成员:张宗真、刘晓辉(独立董事)、贾霓(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召集人):贾霓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成员:张宗真、刘晓辉、贾霓。
主任委员(召集人):刘晓辉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成员:陈爱钦、刘晓辉、贾霓。
主任委员(召集人):贾霓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⑸、风险控制与投资决策委员会
成员:张宗真、刘晓辉、贾霓。
主任委员(召集人):刘晓辉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0年12月2日召开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2010年11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公告。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ST丹化 公告编号:2010-32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2月2日上午9时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11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审议程序合法。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解聘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⑴、解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⑵、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3、议案内容详见2010年11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流通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本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人:余承义
3、电话:0415—6164666
4、传真:0415—2237377
5、邮编:118000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6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解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 | |
2 | 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 | | |
注:委托人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明确投票指示。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