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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1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10-050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000,00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11月22日。

一、公司股本和股票发行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80号文核准,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6,000万股。公司股票于2007年1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

2、2009年12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77号文核准,公司向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8,883,291股购买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99%股权,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8,883,291股。新增股份于2010年1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广州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承诺:自广百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广州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承诺已得到严格履行。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11月22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5%;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0股。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股东全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备注
广州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6,000,000股6,000,000股6,000,000股已质押冻结

说明:广州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已将持有的6,000,000股公司限售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质押登记,质押期至协商解除质押时止,质押期间上述股份不能转让。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增加减少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10,883,291  6,000,000104,883,291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104,883,291  104,883,291
3、其他内资持股 6,000,000  6,000,00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6,000,000  6,000,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58,000,0006,000,000  64,000,000
1、人民币普通股58,000,0006,000,000  64,00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168,883,291   168,883,291

五、其他事项

广州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曾为广州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广百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广百股份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广州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

3、广百股份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10-051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1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公司全体监事和有关高管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整改完成情况及常见问题自查报告>的议案》。《公司治理整改完成情况及常见问题自查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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