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0年11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11月1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于成都市高新区名都路4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谭建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进一步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数的议案》。
经公司2010年9月28日、2010年11月16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为不超过14,000万股(含本数)。依据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经董事会认真研究,在综合分析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及锁定的发行底价基础上,决定在股东大会授权的发行数量范围内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数进一步明确,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11,700万股(含本数)。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