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5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将1,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0年5月17日起至2010年11月17日止。(详见2010年5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2010年5月17日起至2010年11月17日期间,公司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公司已于2010年11月5日和11月17日分两次将1,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归还完毕。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