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ST泰复 公告编号:2010-025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存在增加和变更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1月17日(星期三)上午10: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B座2206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周健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5人,代表股份469876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7.42%。
2、会议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何宏满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赞成469876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选举周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赞成469876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关于选举钟嘉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赞成465592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428400股;弃权0股。
4、关于选举李朝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赞成469876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关于选举陈长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赞成469876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关于选举陆震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赞成469876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关于选举邓玉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赞成469876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关于选举刘银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赞成469876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关于选举戴金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赞成469876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关于选举严加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赞成469876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关于选举李兰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赞成469876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关于公司迁址的议案;
赞成469876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11月2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小兵 丁明明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ST泰复 公告编号:2010-026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11月1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5日以传真、当面送达或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何宏满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周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陆震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胡海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梁光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6、关于组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决定由何宏满先生、钟嘉良先生、邓玉林先生、周健先生、陆震虹女士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何宏满先生担任新一届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委员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7、关于组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决定由刘银国先生、戴金煊先生、陆震虹女士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刘银国先生任新一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委员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8、关于组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决定由邓玉林先生、刘银国先生、周健先生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邓玉林先生任新一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委员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9、关于组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议案。
决定由戴金煊先生、邓玉林先生、陆震虹女士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由戴金煊先生任新一届薪酬委员会召集人。委员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相关人员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同意聘任周健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陆震虹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同意聘任胡海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梁光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8日
附:个人简历
周健,男,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供职于安徽省蚌埠市信托投资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起担任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曾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总经理,兼任长春春华公共设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周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周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陆震虹,女,1975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行政经理、证券部秘书、财务部副部长、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副部长、监事。
陆震虹女士现无其他兼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陆震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陆震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胡海涛,男,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投资发展部经理、董事会秘书、进出口部总经理等职。2007年起担任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任长春春华公共设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胡海涛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海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胡海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梁光远,男,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1994年至1996年任深圳市集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1996年至1998年任深圳索泰克电子有限公司行政主管,1998年10月至今历任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经理、办公室主任、财务部副经理、综合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等职。
梁光远先生现无其他兼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梁光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梁光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ST泰复 公告编号:2010-027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11月1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5日以传真、当面送达或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委托及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严加德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监事李兰周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李兰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