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云峰先生(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通知,2010年11月15日至16日收盘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股份1,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公司股份91,546,35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原持有公司股份110,506,3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7%,历次减持公司股份情况详见下表:
减持时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后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平均交易价格 |
2009年3月17日 | 二级市场 | 4,960,000股/0.71% | 105,546,357股/15.16% | 7.37元/股 |
2010年11月15日—16日 | 大宗交易 | 14,000,000股/2.01% | 91,546,357股/13.15% | 16.15元/股 |
合计 | - | 18,960,000股/2.72%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