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资产置换暨重大关联交易方案
为履行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重大事项,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深投控")与本公司共同筹划启动相关承诺的重大事项。
2010年9月17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落实股改承诺进行资产置换暨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0年10月13日,本公司召开二〇一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股改承诺进行资产置换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10年10月14日披露了《二〇一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资产置换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资产置换暨重大关联交易议案后,本公司积极落实相关工作,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深投控于2010年11月17日将承诺履行和实际履行重组金额差额部分的20%即38,687,344.20元人民币补偿款转入本公司银行账户,该笔补偿款的支付对公司本年度的利润不产生影响,但将直接增加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对本公司资产质量的提高和财务状况的改善都有一定积极意义。
2、重组各方为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正在积极办理置入置出资产的产权过户手续;其中置入资产中的月亮湾土地的过户手续正拟报请相关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深圳市深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非商品房资产和不良债权的剥离工作也正在进行中,待此项工作完成后即可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3、双方置换资产之间的价值差额部分人民币2,472,846.23元,根据《资产置换协议》规定,深投控将于本次置入置出资产交割完成后的一个月内向本公司支付。
三、风险提示
《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将积极跟进本次资产置换实施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