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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1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0-043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媒体报道情况

  2010年11月18日,部分媒体刊登报道或转载了标题为《遭遇瓶颈 华神集团决战利卡汀"普及版"》等相关文章,其主要内容简述如下:

  1、小放射剂量利卡汀放射性强度小,通过静脉给药,可以在独立的普通病房使用,一般县城医院与小诊所都可以用,因而规避了使用限制,为利卡汀的大面积推广奠定了基础。

  2、2008年,华神集团营业收入3.63亿元,营业利润908万元,其中利卡汀营业收入1017.43万元,营业利润率62.25%;2009年,华神集团营业收入38088万元,营业利润1189.67亿元,其中利卡汀实现主营收入1590万元,营业利润率66%。今年上半年,利卡汀实现营业收入840万元,营业利润率68%。

  3、公司两只新药--国家一类新生物制剂艾唯尔和国家新型体外诊断试剂氧化低密度脂蛋白定量测定试剂盒正在申报,明年有望贡献业绩。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媒体报道事项说明如下:

  1、目前,公司正在尝试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进行深入临床研究,论证小放射剂量利卡汀在抗肝癌复发、抗肝癌细胞转移方面的临床疗效,利卡汀小放射剂量相关研究尚未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其针对抗肝癌复发、抗肝癌细胞转移方面的临床疗效仍需进一步研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6年11月3日颁布的《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2006)》的规定,利卡汀小放射剂量的使用,仍需在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表》等许可资质的医院中使用。利卡汀作为首个用于原发性肝细胞肝癌治疗的单克隆抗体放射免疫靶向药物,其使用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3、2008年,华神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6319万元,营业利润908万元;生物公司利卡汀实现营业收入1017.43万元,毛利率62.25%,营利利润-322.26万元,营业利润率-31.67%。2009年,华神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8087.75万元,营业利润1189.67万元;生物公司利卡汀实现营业收入1591.78万元,毛利率66.31%,营利利润-841.73万元,营业利润率-52.88%。2010年1-6月,华神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0113.13万元,营业利润565.84万元;生物公司利卡汀实现营业收入840.37万元,毛利率68.40%,营利利润137.09万元,营业利润率16.31%。

  4、2010年7月12日公司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了艾唯尔(冻干滴眼用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补充注册申请,申请该产品新药技术转让和生产文号,已获受理,受理号为"CYSB1000224川"。2010年11月16日公司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氧化低密度脂蛋白定量测定试剂盒"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书申请,已获受理,受理通知编号为"510000-20101116-000075"。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艾唯尔和氧化低密度脂蛋白定量测定试剂盒生产批件的申报工作,是否能在明年投放市场,还需要视国家药监部门的审核进展以及公司的产业化推进情况。

  三、其他说明

  该文章作者关于公司产品利卡汀的相关表述和引用内容缺乏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谨性,并错误地引用财务数据(产品毛利率误写为营业利润率),给投资者造成误导和不良影响,对此公司在对照已披露信息并结合控股子公司成都华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特做出澄清。同时,公司2010年业绩不会出现亏损及大幅变动,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必要的提示

  公司衷心感谢和充分理解广大投资者对本公司的关注和支持。本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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