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1月18日上午9:30分在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3区301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59,132,3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63%,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易贤忠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增补高斌先生担任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本项议案同意票159,132,3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否决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会议同意高斌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5月7日止。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章震亚和吴春爽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规定,该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出席会议股东、董事及记录人员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