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0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O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长春高琦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公告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财政资金预算指标的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8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公告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大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资金拨款到账的公告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证券时报网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2010年11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1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11 月5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0年1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汉康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拟收购成都集翔电子电器公司51%以上股权谈判等具体事项的议案》。

公司基于生产经营及市场规划的要求,拟收购成都集翔电子电器公司51%以上的股权。本次拟收购对象集翔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56年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主营业务为冰箱制冷配件的制造和销售。截止2010年6月30日,集翔公司资产总额为5,500万元左右,净资产为2,500万元左右,2010年1-6月销售规模约为4,000万元左右。

本次收购若能完成,有利于优化公司生产制造和销售网络的布局,充分体现公司零距离优质服务的商业模式,增强公司在西南市场的综合竞争力。

鉴于成都集翔电子电器公司为一家集体企业,须先进行整体改制,本公司的收购标的为改制完成后成都集翔电子电器公司51%以上的股权,若集翔公司改制进程延迟或改制无法完成,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本次收购有可能相应的延迟或者终止。

同意授权董事长办理拟收购成都集翔电子电器公司51%以上股权谈判等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康盛科工贸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经审核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一致同意收购浙江康盛科工贸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关于收购浙江康盛科工贸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情况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浙江康盛科工贸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陈汉康、陈伟志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经审核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继续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银行借款额度及授权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2010年向银行借款的额度调整为人民币5亿元,并提请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该借款额度内办理借款、资产抵押等担保、反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011年公司预计需向银行最高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同意提请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该借款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借款、资产抵押等担保、反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0年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三项至第五项议案尚须经过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2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11 月5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0年11月1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宗佩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拟收购成都集翔电子电器公司51%以上股权谈判等具体事项的议案》。

公司基于生产经营及市场规划的要求,拟收购成都集翔电子电器公司51%以上的股权。本次拟收购对象集翔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56年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主营业务为冰箱制冷配件的制造和销售。截止2010年6月30日,集翔公司资产总额为5,500万元左右,净资产为2,500万元左右,2010年1-6月销售规模约为4,000万元左右。

本次收购若能完成,有利于优化公司生产制造和销售网络的布局,充分体现公司零距离优质服务的商业模式,增强公司在西南市场的综合竞争力。

鉴于成都集翔电子电器公司为一家集体企业,须先进行整体改制,本公司的收购标的为改制完成后成都集翔电子电器公司51%以上的股权,若集翔公司改制进程延迟或改制无法完成,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本次收购有可能相应的延迟或者终止。

同意授权董事长办理拟收购成都集翔电子电器公司51%以上股权等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康盛科工贸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收购浙江康盛科工贸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情况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浙江康盛科工贸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继续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银行借款额度及授权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2010年向银行借款的额度调整为人民币5亿元,并提请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该借款额度内办理借款、资产抵押等担保、反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011年公司预计需向银行最高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同意提请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该借款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借款、资产抵押等担保、反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3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浙江康盛科工贸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收购陈汉康、陈伟志所持有的浙江康盛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工贸公司”)共计10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86.81万元。

2、陈汉康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10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康盛科工贸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陈汉康、陈伟志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余7位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于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陈汉康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3611.2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5.25%);陈汉康同时系科工贸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科工贸公司360万元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60%)。

2、陈伟志系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1769.7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2.38%);陈伟志同时系科工贸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科工贸公司240万元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40%)。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康盛科工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433-118

注册资金:人民币6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制冷设备及配件,制管新材料,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木材,机电产品,工艺品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0年9月30日,科工贸公司资产总额为4,143,494.95元,负债总额为56,136.23元,净资产为4,087,358.72元;2010年1-9月,科工贸公司营业收入为0元,营业利润为-319,643.20元,净利润为-617,068.68元。

经浙江耀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止2010年9月30日,科工贸的总资产为792.42万元,负债5.61万元,所有者权益786.81万元。本次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科工贸公司位于杭州市解放路85号伟星世纪大厦南10楼房屋价值的增值。

科工贸公司的相关资产不存在被抵押、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浙江耀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耀评〔2010〕第188号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结果,科工贸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786.81万元,本次交易的价格确定为人民币786.81万元。

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收购关联方持有的科工贸公司100%的股权具有以下必要性:

1、康盛股份通过近几年的高速发展以及上市效应,规模日益扩大,随之而来的管理压力也在逐步的上升,本次收购科工贸将其设置为独立的销售公司,有助于公司进一步的规范和整合业务流程,强化科学管理。

2、科工贸曾经作为康盛股份销售公司,现有客户中的大部分均与科工贸有过业务往来,科工贸供应商资格的恢复比较容易。

3、科工贸拥有位于杭州市解放路85号伟星世纪大厦南10楼的房屋所有权,办公楼地处杭州城区核心地段,交通便捷,设施齐全,收购科工贸后可以将该办公楼作为康盛股份在杭州的办公场所,为公司在销售、研发、证券事务、人才招聘等方面工作的开展提供便利。

六、协议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人民币786.81万元。

2、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期: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支付方式: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4、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有助于公司利用科工贸公司所拥有的办公楼在杭州设立办公点,通过收购科工贸公司设置为公司销售公司有利于公司整合业务流程,强化销售业务,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2010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0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科工贸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股权收购议案已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该项股权收购事项,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依法经过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及付款安排公平合理,不仅能够解决公司在杭州设置办公地点、便于拓展销售、招聘人才,同时有利于整合业务流程,提升、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公司的核心业务的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3.该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鉴于上述情况,同意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4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公司于2010年11月底之前将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30,000万元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使用期限从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项目建设加速形成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则将资金提前归还至专用账户,保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生效。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94号文核准,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9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9,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60,224,740.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0〕136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对公司实际营运产生帮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对资金的计划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公司于2010年11月底之前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30,000万元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使用期限从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项目建设加速形成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则将资金提前归还至专用账户,保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也不存在《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第五条规定的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从事证券投资行为,也不从事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第五条规定的风险投资。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该款项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同等数额的银行借款,能为公司降低财务成本起到重大作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黄速建、竺素娥、冯泽舟经核查后,对本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基于独立判断,经认真研讨,根据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董事会关于继续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够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生效,本次审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预期时间为从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议案需经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余庆生、刘昊拓经核查,发表了《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认为:

1、康盛股份本次将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中的12,000万元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和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6个月;

3、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4、本保荐机构对康盛股份本次继续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二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以上议案,提请审议表决。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5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需经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本情况如下: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康盛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12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12月12日——2010年12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2月12日15:00至2010年12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6日(星期一)。

二、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1、会议出席人员:在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6日(星期一)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律师等;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会议列席人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向银行借款额度及授权的议案》;

3、《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参见公司2010年11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0年修订)》。

四、网络投票相关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1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
362418康盛投票买入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

(3)输入对应委托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委托价格,情况如下:

表决事项议案名称对应委托

价格

议案一《关于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0
议案二《关于调整公司向银行借款额度及授权的议案》2.00
议案三《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3.00

(4)输入买入数量

表决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委托数量1股2股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2月12日15:00至2010年12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股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2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康盛路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311700。

4、联系电话:0571-64836953、0571-64836560(传真)。

5、联系人:杜龙泉先生。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务常设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旭波先生

电话号码:0571-64836953

传真号码:0571-64836560

电子邮箱:xubolu@yeah.net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0年12月6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截止2010年12月6日,本公司(或本人)(证券帐号: ),持有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股普通股,兹委托 (身份证号: )出席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表决事项同意弃权反对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

法人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