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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今日收到沈阳市财政局沈财指企[2010]1214号《关于拨付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通知》,公司获得财政贴息531万元,专项用于数控机床功能部件及立式加工中心产业化。公司尚未收到该笔财政贴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将在收到该笔款项时计为递延收益,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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