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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1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0-45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签署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天津飞龙橡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飞龙",本公司持有其75%股权)通知,其全资子公司天津天拓铁路橡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天拓")与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巢铸")签订了《物资供应合同》,合同金额3,271万元。

  一、合同对方及合同主要内容介绍

  1、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国景

  注册资本:10,828万元

  主营业务:铁道扣件、高强度紧扣件、钢筋混凝土轨枕、水泥、机床、建材运输机械、轨道衡台面、塑编袋、机械加工、模具的生产制造与销售。

  注册地:安徽省巢湖市长江西路2号

  关联关系:本公司与安徽巢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天津天拓2009年开始与安徽巢铸合作,当年购销金额约5,000万元,占本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4%。

  3、履约能力分析:安徽巢铸隶属于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59年建厂,现为国家大型企业,是铁道部生产铁道扣件及预应力混凝土轨枕的定点企业。该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4、《物资供应合同》主要内容

  签约双方:天津天拓(出卖人)、安徽巢铸(买受人)

  签约时间:2010年11月15日

  合同标的:高速铁路钢轨物资扣件系统中的橡胶部件,包括绝缘缓冲垫板、橡胶垫板、轨下垫板等产品。此批产品为南广(南宁-广州)铁路、湘柜永柳段、成彭支线、渝利铁路等配套

  合同金额:32,714,366.17元

  结算方式:按月结算,分期付款

  合同生效条件、时间:自2010年11月15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履约期限:自生效之日至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金额3,271万元,对本公司的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影响不大,约占本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2%。

  2、上述合同履行不会对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形成影响,不会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三、备查文件

  天津天拓与安徽巢铸签订的《物资供应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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