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2010年第30号公告。经审定,公司技术中心获第十七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经此认定,公司将可以享受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的优惠政策,公司将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向公司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
本次技术中心的认定体现了公司在研发领域的技术和人才优势,有利于促进公司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产品技术开发力度,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及综合竞争力,该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201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