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于2010年11月23日开市起复牌。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集团)于2010年11月22日与重庆市人民政府签署《关于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总承包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公告:
一、项目风险提示
1.协议的生效条件:自双方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的履行期限:2-3年。
3.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1)、上述协议系中电集团与重庆市政府签署的框架协议,后期项目公司还需与重庆市、区县两级项目业主分别签署合同。合同签署的时间、金额、工期等仍具有不确定性;(2)、本项目需要公司投入大量的资金,且采取BT模式,资金回收期较长,存在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二、协议当事人介绍
重庆市政府选定中电集团作为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商,具体建设由中电集团组建以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主的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重庆市政府规划,重庆市将通过新建、扩建视频监控点,升级改造现有视频监控系统,资源整合、系统集成,形成一个覆盖整个重庆市的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为重庆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城市管理、交通管理、应急指挥等提供支撑,同时兼顾灾难事故预警、安全生产监控、环境监测保护等方面的需求。系统整合接入能力按不低于50万个视频监控点建设,同时视频系统将具备共享性、先进性、成熟性和可扩展性,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
项目建设原则上采取BT模式。项目建设期为2-3年,项目建设完成后业主2年左右时间内完成回购。(BT是英文Build和Transfer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项目公司将在《框架协议》下与重庆市、区县两级项目业主分别签署合同,根据公司初步测算,预计项目建设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50亿元左右,实际的合同总额将以未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根据重庆市关于BT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项目公司将负责项目建设阶段的全额融资,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价的35%且存入重庆本地省级以上银行指定的开户行账户,其余资金提供省级以上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书。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协议系中电集团与重庆市政府签署的框架协议,后期项目公司还需与重庆市、区县两级项目业主分别签署合同。合同签署的时间、金额、工期等仍具有不确定性;
2、本项目需要公司投入大量的资金,且采取BT模式,资金回收期较长,存在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3、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展示公司实施大型安防项目的能力与实力,有利于公司拓展西南乃至全国"平安城市"项目市场。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