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11月22日接到第五大股东-上海倍臣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倍臣水务")函告, 2010年10月13日至11月22日期间,倍臣水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出售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2,926,6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本次减持价格区间为最低价11.77元,最高价为 14.30元,平均价格为 12.66元。
本次减持前,倍臣水务持有本公司股份3,832,3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为本公司第五大股东,本次减持后,倍臣水务仍持有本公司股份905,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
按照有关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