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0年1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监事候选人简历中部分信息披露不准确,现将披露有误的内容更正如下: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车成聚先生简历更正如下:
车成聚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736万股,持股比例为2.84%;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800万股,持股比例为39.58%;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于东和先生简历更正如下:
于东和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12.488万股,持股比例为2.47%,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洪秀先生简历更正如下:
周洪秀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12.488万股,持股比例为2.47%,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武芝先生简历更正如下:
孙武芝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59.488万股,持股比例为1.31%,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宋以清先生简历更正如下:
宋以清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55.432万股,持股比例为1.22%,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边立斌先生简历更正如下:
边立斌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40.744万股,持股比例为0.9%,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7、监事候选人杨曙光先生简历更正如下:
杨曙光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56.056万股,持股比例为1.23%,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8、监事候选人庄洁先生简历更正如下:
庄洁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40.744万股,持股比例为0.9%,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