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张 达
本报讯 日前,国土部着手开展2010年度城镇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调查试点,河北、辽宁、山东、湖北、湖南、广东等六个省被列入试点。试点工作将于2011年3月31日前完成。
据了解,这次试点的主要任务包括:对河北省衡水市开展城市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调查,要求完成市区范围内的初始城镇地籍调查和变更调查工作,对城市各类土地利用的现状与分布、闲置土地、建筑密度等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地籍信息系统;选取辽宁、山东、湖北、广东,开展建制镇、村庄的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调查试点,要求各省选取至少3个非县城所在地建制镇以及30个行政村,完成初始城镇地籍调查和变更调查工作。对建制镇重点做好各类土地利用的现状分布、闲置土地、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对湖南省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国家级开发区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调查试点工作。完成开发区四至范围内的初始城镇地籍调查和变更调查,对开发区各类土地利用的现状与分布、建筑密度、容积率等进行调查。
另悉,国土部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开展2010年度全国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汇总工作。各省(区、市)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3至5个有代表性的地级市,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完成典型城镇汇总工作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强度调查。调查数据更新汇总的统一时点为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