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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1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0-6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0年11月22日

  (二)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泰达大厦20层)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刘惠文先生因公无法出席,会议由副董事长张军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份498,124,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3.76%。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及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份495,738,8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3.60%。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498,124,849股同意,占表决有效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关于出售所持天津天马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力峰先生、李兆存女士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 东 大 会

  2010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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