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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1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临2010-15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1月19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应参与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决议

经审议并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09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并征得本公司独立董事的同意,公司拟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公司治理自查情况报告》。

3、会议决定于2010年12月8日(星期三 )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临2010-17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2010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决定于2010年12月8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2月8日(星期三)14:1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12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韶钢松山办公楼北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09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并征得本公司独立董事的同意,公司拟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

3、审议事项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

(1)登记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2月6日(星期一8:0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韶钢松山董事会秘书室

2、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深圳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二,李怀东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韶钢松山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512123

电话:0751-8787265

传真:0751-8787676

2、会期半天,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及相关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在委托人不做具体表决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日 期: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事项的投票指示:

序号提案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等文件。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临2010-16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公司治理自查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辖区上市公司治理常见问题的通报》(广东证监〔2010〕155号)要求,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韶钢”)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广东辖区公司治理常见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成立公司治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近几年来,韶钢按照国家证监会的要求连续三年深入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整改问题逐一得到落实。公司治理工作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为贯彻落实广东证监[2010]155号文的精神,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董事会秘书室、公司办、财务部、综合管理部、稽核监察部、人事部等相关部门。对照广东证监[2010]155号文所列常见问题,各个专业管理部门扎实开展了公司治理自查专项活动。

二、公司治理概况

韶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经营班子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有效运作,建立了科学的决策机制和制约机制。坚持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各业务部门、各级分支机构在规定的业务、财务、人事等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经营管理职能。公司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及自身运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并取得预期的效果和效率,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和财务报告的可靠,为公司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经过严格细致的自查,公司治理方面尚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文处理、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已经滞后于公司不断改革发展的变化。为适应新形势下经营管理的需要,需进一步修订完善《公文处理办法》和《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整改措施:由公司办、董秘室负责修订完善。完成时间: 2010年1月31日。

(二)未能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与董事签订聘任合同。

整改措施:由人事部和董事会秘书室负责董事聘任合同的签订工作,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内容。完成时间: 2011年1月31日。

(三)以通讯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缺少与会董事的表决程序。

整改措施:由董事会秘书室负责制订通讯方式表决程序,完成时间:2011年1月31日。

(四)授权委托手续不完善,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只有口头委托,没有向受托董事出具委托书。

整改措施:由董事会秘书室负责制订授权委托书,完成时间:2011年1月31日

(五)部分高管人员人事档案由控股股东代为保管。

整改措施:由人事部将高管人员人事档案分列出来,完成时间:2011年1月31日。

(六)未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只设立了一家全资子公司,由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管控工作,为规范管理,当前必须加快制度建设工作。

整改措施: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完成时间:2011年1月31日。

韶钢松山将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将规范公司治理工作常抓不懈,正视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在上级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广大投资者的帮助下,探索建立有韶钢特色的,科学规范、高效运作的公司治理模式。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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