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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1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395 股票简称:双象股份 编号:2010-019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 2010 年12月10日(星期五)在无锡双象大酒店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10年12月10日(星期五)上午9:45开始,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止 2010年12月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等。

6、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锡宅路 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唐炳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王春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丁加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楼惠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田为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顾宇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余恕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马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郁崇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诸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刘安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刊登于本公告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0年12月8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详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一)。

4、登记时间:2010 年12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88号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88号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4145

联 系 人:张伟

联系电话:0510-88993888-8702

联系传真:0510-88997333

特此通知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11月21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附件二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表决权股数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唐炳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王春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丁加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楼惠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田为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顾宇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余恕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马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郁崇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诸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刘安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说明:以上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数等于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95 股票简称:双象股份 编号:2010-015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1月21日在无锡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炳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换届推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进行换届选举,推选唐炳泉、王春龙、丁加龙、楼惠明、田为坤、顾宇霆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选余恕莲、马国华、郁崇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会议通过的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 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本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对被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在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就任之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2010 年11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21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炳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51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江苏省第九届政协委员、无锡市锡山区人大代表;无锡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无锡民营科技协会副理事长,全国橡胶塑料设计技术中心第四届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家863计划项目负责人等。被授予“无锡改革开放30周年杰出企业家”、“全国乡镇企业家”、“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家”、“无锡市优秀企业家”、“无锡市劳动模范”等。历任无锡县传动机械厂车间主任、科长、副厂长、厂长,无锡市橡胶塑料机械厂厂长等职务。现任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副会长。同时兼任上海双象橡塑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唐炳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68.44%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春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52年2月生,中共党员。1967年参加工作,吴江市政协委员。曾任吴江绣服厂副厂长,苏州市达胜皮鞋总厂副厂长等职务。现任吴江市华东鞋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江市东塔鞋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江市华东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江市东伟鞋配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江市鞋业商会会长,本公司董事。

王春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吴江市华东鞋业有限公司70%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丁加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3年10月生。1985年参加工作,曾任晋江市双象商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晋江市双象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丁加龙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晋江市双象商贸有限公司85%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楼惠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56年6月生。1972年参加工作,历任义乌市医疗仪器厂车间主任,义乌市开关厂质检科科长,义乌市工业品公司业务经理。现任义乌市惠丰皮塑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楼惠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义乌市惠丰皮塑贸易有限公司50%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顾宇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4年1月生,中共党员,1996年7月华东理工大学本科毕业,精细化工专业,工程师职称。2001—2004年攻读并获得华东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曾获得江苏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无锡市科技进步三等奖、锡山区科技进步一等奖,2004年被评为无锡市十佳青年科技工作者,无锡市锡山区科技学科带头人。1996年7月进入无锡中进塑胶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技术部经理职务。现任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

顾宇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田为坤,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9年3月生,中共党员,1994年7月无锡轻工业学院纺织专业本科毕业,工程师。1994年8月进入无锡加里安集团工作,曾任无锡加里安集团纺纱车间技术员、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助理。1997年6月进入无锡中进塑胶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干法部副主任、主任、生产部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研发中心副主任。

田为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1.40%的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余恕莲,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53年6月生,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2408)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余恕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马国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0年7月出生,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中共党员。历任司法部团委书记、律师司业务处处长、律师司机构处处长、律师司资格处处长等职,1997年6月到1998年6月曾在香港“中国法律服务公司”从事专职律师一年。在司法部工作期间,先后参与了《律师法》、《企业法律顾问条例》起草,负责律师资格审批、考试和考核工作以及“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事务”资格认定工作。2001 年至2002 年曾担任中国证监会第二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参与近百家企业上市的发行审核工作。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002224)独立董事、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2238)独立董事、浙江恒风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002469)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马国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郁崇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2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博士,教授职称,博士生导师。现任东华大学纺织学院纺织工程系主任,同时担任中国纺织工程学会新型纺纱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纺织工程学会麻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纺织品标准委员会委员、国际纺织教育学会(ITA)东亚地区委员、全国转杯纺技术协作网常务理事、中国麻作编委、《棉纺织技术期刊》编委、《纺织导报》编委等职务,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757)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郁崇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95 股票简称:双象股份 编号:2010-016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1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1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邹福兴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推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届满,本届监事会推选诸国平、刘安秦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诸国平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后,不再续聘为公司总经理。

公司最近2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就任之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 年11月21日

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诸国平先生简历

诸国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2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1980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无锡市橡胶塑料机械厂计量室主任、质检科副科长、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生产计划科科长、厂长助理,无锡中进塑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总经理。

诸国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4.21%的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刘安秦先生简历

刘安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3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1994年7月无锡轻工业学院纺织工程系本科毕业。历任无锡泾达毛纺厂技术员,无锡中进塑胶有限公司湿法部副主任、湿法部主任、生产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生产部经理,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

刘安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95 股票简称:双象股份 编号:2010-017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0 年11月2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以举手投票方式表决,一致同意选举金梅女士连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附件:金梅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 年11月21日

附件:

金梅女士简历

金梅,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6年5月生,中共党员。1997年6月盐城师范专科学校化学系化工专业毕业。2005年12月,取得南京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学历,并获管理学学士学位。1997年7月进入无锡中进塑胶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技术部实验室主任、产品检验测试部主任职务。现任本公司产品检验测试部主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金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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