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安徽中鼎减震橡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减震",本公司持有其95%股权)的原股东上海汇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中鼎减震5%股权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给上海华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中"),该股权转让的审批手续及工商变更事宜已于2010年11月23日办理完毕。
上述股权变更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中鼎减震的95%股权不变,上海华中持有中鼎减震的5%股权,公司主营业务不变。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