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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1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银汇理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农银汇理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0年11月8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止2010年11月19日,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认购户数为33,126户,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6,031,719,496.90元,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为人民币879,626.42元。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计算,本次募集的有效认购份额6,031,719,496.90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879,626.42份,两项合计共6,032,599,123.32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其中,本基金管理人基金从业人员认购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02,015.78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0017%。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农银汇理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0年11月23日获得书面确认,基金合同从该日起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根据《农银汇理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农银汇理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时间开始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在确定了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开放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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