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4131万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11月29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24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5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网上发行的26,800,000股于2009年11月2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网下配售的6,700,000股于2010年3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10,000万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13,350 万股。
公司于2010 年4月实施了200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8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4,030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汇中天恒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元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国发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昆山市沪昆市场投资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常熟市中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延立、王启文和李娟均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通过持有公司股东常熟市中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承诺向本公司申报所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0年11月29日。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41,31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1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8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
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备注 |
1 | 苏州元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650,960 | 10,650,960 | |
2 | 常熟市中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000,000 | 4,050,000 | 注1 |
3 | 苏州国发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8,520,660 | 8,520,660 | |
4 | 昆山市沪昆市场投资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6,028,380 | 6,028,380 | 其中6,028,380股因质押贷款,尚处于冻结状态。 |
5 | 王启文 | 3,983,400 | 3,983,400 | 其中3,983,400股因质押贷款,尚处于冻结状态。 |
6 | 汇中天恒投资有限公司 | 3,408,300 | 3,408,300 | |
7 | 陈延立 | 3,408,300 | 3,408,300 | 其中3,408,300股因质押贷款,尚处于冻结状态。 |
8 | 李娟 | 1,260,000 | 1,260,000 | |
| 合计 | 46,260,000 | 41,310,000 | |
注1: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柏兴先生持有常熟市中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5%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公司495万股,根据其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相应股份,其股份继续锁定。
通过持有公司股东常熟市中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承诺向本公司申报所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龚茵、周建新、詹祖根、胡常青及高管杨祖民、杨利国持有常熟市中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3%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公司207万股。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自2010年1月28日起,沈恂骧先生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沈恂骧先生持有常熟市中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公司54万股。
5.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法人或个人对其间接持有的股份出售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6. 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型 | 股份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增加 | 减少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180,000,000 | | 41,310,000 | 138,690,000 |
1、国家持股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7,608,300 | | 32,658,300 | 4,950,000 |
4、境内自然人持股 | 142,391,700 | | 8,651,700 | 133,740,000 |
5、高管股份 | | | | |
6、其他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60,300,000 | 41,310,000 | | 101,610,000 |
三、股份总数 | 240,300,000 | | | 240,300,000 |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中利科技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中利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