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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11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0-004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38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8.6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5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0,270,814.5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0]第1-0072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于2010年9月21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在蓬莱建设的年加工6万吨重型装备钢结构制造项目,项目资金需要量为人民币512,933,000.00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此次超额募集资金净额部分为人民币577,337,814.59元。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从超募资金中申请218,000,000.00元(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090,270,814.59元的19.995%)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计划和必要性

基于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具体使用方案如下:

序号银行名称贷款金额(万元)贷款期限年利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城建支行280012个月5.57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城建支行50012个月5.57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城建支行300012个月5.57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城建支行170012个月5.57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阜新新邱支行

50006个月4.86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阜新新邱支行

48006个月5.100%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利率最高为2.5%,远低于银行贷款利率;本次提前一次性偿还银行贷款后,以一年为期限计算,至少可减少利息支出3,928,800.00元。

三、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市场开拓的需求,为保持公司合理的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库存,需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元。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承诺: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18,000,000.00元的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意见同意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额募集资金为577,337,814.59元,根据招股说明书中对超募资金的使用安排和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进度安排,公司拟分别使用人民币178,000,000.00元的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人民币4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影响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份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3)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18,000,000.00元的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额募集资金为577,337,814.59元,根据招股说明书中对超募资金的使用安排和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进度安排,公司拟分别使用人民币178,000,000.00元的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人民币4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影响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份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3)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18,000,000.00元的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发表明确核查意见同意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大金重工本次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和保荐代表人韩长风、刘铮同意大金重工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和保荐代表人韩长风、刘铮将持续关注大金重工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大金重工在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对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并投资与主营业务,不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履行保荐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保障大金重工全体股东利益,并对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0-005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4日以通迅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0年11月19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通迅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已完成股票发行和资金募集工作,募集资金已到位,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9,000万元人民币增至12,000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78,000,000.00元归还银行贷款,4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和监事会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部信息使用和报送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2月13日上午10时在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26日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0-006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第七次监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迅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0年11月19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维民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通迅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人民币178,000,000.00元的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人民币4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影响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份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18,000,000.00元的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11月26日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0-007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2月13日(星期一)上午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2010年12月13日 星期一 上午10:00-12:00

3、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8日 星期三

4、会议地点: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出席对象:

(1)戴止2010年12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11月26日公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2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大金重工三楼证券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10年12月9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8-6602618

传真电话:0418-6602618

联 系 人:王军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

邮政编码:123005

2、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2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作如下表决:

议案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公司(本人)对议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二: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电子邮件 
股东账号 地址 
持股数量 邮编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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