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5月26日,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即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为2010年11月26日。详细内容刊载于2010年5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止2010年11月10日,公司共使用6,81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0年11月24日之前将该笔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