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茂集团") 原质押给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26,299,000股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99%)已于2010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
2010年11月24日,鑫茂集团将所持有的本公司26,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99%)股份押给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鑫茂集团在该行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之日始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日止,上述质押相关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鑫茂集团累计质押股份87,7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67%,占公司总股本的30.01%。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