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银汇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已于2010年9月1日生效,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农银汇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农银汇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农银汇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60006,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10年12月1日起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2010年8月9日《上海证券报》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abc-ca.com)上的《农银汇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未开设代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和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abc-ca.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农银汇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895599。
4、由于各代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5、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6、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二、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三、日常申购安排
(一)日常申购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从2010年12月1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基金办理日常申购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交易日为准(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基金每个开放日的9:30-15:00,每交易日交易时间以后提交的申请,按下一交易日的业务申请处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它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进行相应的调整,在实施日2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申购数额限制
1、基金申购的限制
代销网点和直销网上交易投资人每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 元(含申购费)。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个人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机构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为50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已在直销中心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中心进行交易要受直销中心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的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三)申购费用
1、申购费率表(除直销网上交易):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费率 |
50万元以下 | 1.5% |
50万元(含)以上,
100万元以下 | 1.0% |
100万元(含)以上,
500万元以下 | 0.8% |
500万元(含)以上 | 1000元/笔 |
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网上交易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农行卡申购费率 | 交行卡申购费率 |
50万元以下 | 1.05% | 1.2% |
50万元(含)以上,
100万元以下 | 0.7% | 0.8% |
100万元(含)以上,
500万元以下 | 0.6% | 0.64% |
500万元(含)以上 | 1000元/笔 | 1000元/笔 |
上述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人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采用低于柜台费率的申购费率。
(四)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次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日常赎回安排
(一)日常赎回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从2010年12月1日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基金办理日常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交易日为准(本公司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基金每个开放日的9:30-15:00,每交易日交易时间以后提交的申请,按下一交易日的业务申请处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进行相应的调整,在实施日2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赎回的数额限制
1、基金赎回的数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 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0份。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的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三)赎回费用
1、赎回费率表: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持有年限(T) | 赎回 |
T<1年 | 0.5% |
1年≤T<2年 | 0.25% |
T≥2年 | 0 |
注1: 就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 1年指365日,2年730日,以此类推。
注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人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采用低于柜台费率的赎回费率。
(四)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次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7层(邮政编码:200122)
电 话:021-61095610
传 真:021-61095422
联系人:沈娴
公司网站:http://www.abc-ca.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热线: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联系人:蒋松云
网址:www.icbc.com.cn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韩星宇
网址:www.gtja.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88、400-888-8666
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0294
联系人:邓寒冰
网址:www.sw2000.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1-63219781
传真:021-51062920
联系人:李良
网址:www.95579.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027-85808318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9)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108.com
10)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电话:0571-85783715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王勤
网址:www.96598.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1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2-6层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李洋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5层、17层、18层、24层、25层、26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公司网站:www.lhzq.com
客服电话:95513
1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4008888123
传真:021-38565955
网址:www.xyzq.com.cn
14)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联系人:陈诚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1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樊昊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6)其它代销机构
其它代销机构名称及其信息另行公告。
六、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27日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农银汇理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农银汇理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已于2010年11月23日生效,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农银汇理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农银汇理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农银汇理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60007 A类,660107 B类,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10年11月30日起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2010年11月5日《中国证券报》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abc-ca.com)上的《农银汇理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未开设代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和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abc-ca.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农银汇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895599。
4、由于各代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5、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每日根据投资者在单个基金账户保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数进行升降级处理,若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若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因A类基金份额与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不同,可能因升降级引起发生升降级的基金账户当日或次日赎回及基金转换出现交易失败,敬请投资者注意。
6、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7、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二、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三、日常申购安排
(一)日常申购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从2010年11月30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基金办理日常申购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交易日为准(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基金每个开放日的9:30-15:00,每交易日交易时间以后提交的申请,按下一交易日的业务申请处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它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进行相应的调整,在实施日2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申购数额限制
1、基金申购的限制
代销网点以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个人投资者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5万元,机构投资者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50万元,已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有A类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每次追加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投资者首次申购B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已有B类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每次追加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进行交易要受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的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三)申购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四)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次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日常赎回安排
(一)日常赎回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从2010年11月30日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基金办理日常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交易日为准(本公司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基金每个开放日的9:30-15:00,每交易日交易时间以后提交的申请,按下一交易日的业务申请处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进行相应的调整,在实施日2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赎回的数额限制
1、基金赎回的数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 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0份。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的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三)赎回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四)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次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7层(邮政编码:200122)
电 话:021-61095610
传 真:021-61095422
联系人:沈娴
公司网站:http://www.abc-ca.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联系人:蒋松云
网址:www.icbc.com.cn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热线: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0294
联系人:邓寒冰
网址:www.sw2000.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1-63219781
传真:021-51062920
联系人:李良
网址:www.95579.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027-85808318
7)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108.com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2-6层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李洋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樊昊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0)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5层、17层、18层、24层、25层、26层
法定代表:马昭明
联系人:庞晓芸
客服电话:95513
网址: www.lhzq.com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韩星宇
网址:www.gtja.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88、400-888-8666
1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3)其它代销机构
其它代销机构名称及其信息另行公告。
六、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27日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部分销售机构开办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股票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0年12月1日起,在部分销售机构开办农银汇理大盘蓝筹股票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同时自2010年12月1日起参与相关基金销售机构的定期定额业务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就该业务及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约定的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人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适用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行和管理的农银汇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农银大盘蓝筹”,基金代码:660006)。
二、适用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申银万国证券、银河证券、农银汇理基金公司(指网上直销)。
三、适用投资人
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可投资上述基金的投资人。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业务的投资人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需增开交易账户(已在上述销售机构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申购方式和申购日期
投资人应遵循上述销售机构开办本业务的有关规定,指定银行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并与上述销售机构约定申购周期和申购日期。
六、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七、申购金额
投资人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单笔申购金额最低限额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八、我司参加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开展的基金定投优惠活动。投资人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发起的定期定额业务申购费率的优惠执行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
投资者通过农业银行金穗卡办理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即可按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告申购费率4折执行。若享受优惠折扣后实收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收取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受本次优惠。
九、交易确认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按照销售机构与投资人确定的基金申购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工作日,投资人可于T+2工作日(含该日)起到受理申请的原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并可以赎回或转换出(如适用)该部分基金份额。
十、变更与解约
投资人办理本业务的变更和终止,办理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本业务变更和解约的生效日遵循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十一、业务规则
投资人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详情请咨询销售机构当地的销售网点或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十二、重要提示
1、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规则以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若上述基金处于暂停申购期间,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亦会同时暂停。
3、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此项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4、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其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7层
邮 编:200122
客服专线:4006895599
网站地址:http://www.abc-ca.com
销售机构:
公司 | 公司网站 | 客服电话 |
中国农业银行 | www.abchina.com | 95599 |
中国建设银行 | www.ccb.com | 95533 |
交通银行 | www.bankcomm.com | 95559 |
申银万国证券 | www.sw2000.com.cn | 021-962505 |
银河证券 | www.chinastock.com.cn | 80082-01868 |
农银汇理基金(网上直销) | www.abc-ca.com | 40068-95599 |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27日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通旗下部分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0年12月1日起,在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开通农银汇理大盘蓝筹股票型基金(以下简称“农银大盘蓝筹股票”,基金代码:660006)、农银汇理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以下简称“农银货币A”,基金代码:660007)、农银汇理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以下简称“农银货币B”,基金代码:660107)、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基金C类份额(以下简称“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基金代码:660102)与公司旗下其它基金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一、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行和管理的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基金(以下简称“农银行业成长股票”,基金代码:660001)、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基金A类份额(以下简称“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基金代码:660002)、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基金C类份额(以下简称“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基金代码:660102)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基金(以下简称“农银平衡双利混合”,基金代码:660003)、农银汇理策略价值股票型基金(以下简称“农银策略价值股票”,基金代码:660004)、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基金(以下简称“农银中小盘股票”,基金代码:660005)、农银汇理大盘蓝筹股票型基金(以下简称“农银大盘蓝筹股票”,基金代码:660006)、农银汇理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以下简称“农银货币A”,基金代码:660007)、农银汇理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以下简称“农银货币B”,基金代码:660107)。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和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农银货币A和农银货币B之间不能互相转换,此外其他基金之间都可以互相转换。
二、适用投资人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持有上述任一只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三、适用销售机构
(一)农银货币转换适用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长江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直销中心(含网上交易)。
(二)农银大盘蓝筹股票转换适用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长江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联合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金通证券、西南证券、华泰证券、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直销中心(含网上交易)。
(三)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转换适用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长江证券、东方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金通证券、西南证券、华泰证券、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直销中心(含网上交易)。
四、基金转换费
(一)相关费用及转换份额计算方法
基金转换需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用。
目前,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均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对于前端收费的基金,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入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申购补差费+赎回费
转入净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净额/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转出基金赎回业务收取赎回费的,基金转出时,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按赎回费的处理方法计算。
(二)转换费率
新增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后,本公司旗下的基金产品的转换费率如下表:
| 农银货币A、B(转入) |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转入) |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转入) | 农银行业成长股票、农银平衡双利混合基金、农银策略价值股票、农银中小盘股票、农银大盘蓝筹股票(转入) |
农银货币A、B(转出) | | 申购金额 | 申购补差费率 | 申购补差费率 | 0% | 申购金额 | 申购补差费率 |
M < 50万 | 0.80% | M < 50万 | 1.50% |
50万=< M < 100 万 | 0.50% | 50万=< M < 100 万 | 1.00% |
100万 =< M < 500万 | 0.30% | 100万 =< M < 500万 | 0.80% |
M >= 500万 | 1000元/笔 | M >= 500万 | 1000元/笔 |
赎回费率 | 0% | 赎回费率 | 0% | 赎回费率 | 0% |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转出) | 申购费补差 | 0% | | | 申购金额 | 申购补差费率 |
M < 50万 | 0.70% |
50万=< M < 100 万 | 0.50% |
100万 =< M < 500万 | 0.50% |
M >= 500万 | 0% |
持有时间 | 赎回费率 | 持有时间 | 赎回费率 |
T < 1年 | 0.10% | T < 1年 | 0.10% |
1年= < T < 2年 | 0.05% | 1年= < T < 2年 | 0.05% |
T >= 2年 | 0% | T >= 2年 | 0% |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转出) | 申购补差费率 | 0% | | | 申购金额 | 申购补差费率 |
M < 50万 | 1.50% |
50万=< M < 100 万 | 1.00% |
100万 =< M < 500万 | 0.80% |
M >= 500万 | 1000元/笔 |
赎回费率 | 0% | 赎回费率 | 0% |
农银行业成长股票、农银平衡双利混合、农银策略价值股票、农银中小盘股票、农银大盘蓝筹股票(转出) | 申购补差费率 | 0% | 申购补差费率 | 0% | 申购补差费率 | 0% | 申购补差费率 | 0% |
持有时间 | 赎回费率 | 持有时间 | 赎回费率 | 持有时间 | 赎回费率 | 持有时间 | 赎回费率 |
T < 1年 | 0.50% | T < 1年 | 0.50% | T < 1年 | 0.50% | T < 1年 | 0.50% |
1年 =< T < 2年 | 0.25% | 1年 =< T < 2年 | 0.25% | 1年 =< T < 2年 | 0.25% | 1年 =< T < 2年 | 0.25% |
T >= 2年 | 0% | T >= 2年 | 0% | T >= 2年 | 0% | T >= 2年 | 0% |
注:1、M为转换金额,单位为元,T为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
2、就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 1年指365日,2年730日,以此类推。
五、基金转换规则
(一)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二)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可交易的当日, 方可成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可以将在销售机构托管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份额,转换转出的份额不得超过所在托管网点登记的可用基金份额。
(三)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之日算起。
(四)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须满足《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有关最低转换转出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规定。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出后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份额余额低于规定的最低余额,基金管理人有权将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余额部分强制赎回。
(五)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价格进行计算。
(六)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人以申请有效日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 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七)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六、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按照份额进行申请,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七、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一)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各基金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换;
(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被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基金份额不变。
(二)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转换申请的,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暂停基金转换,基金管理人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重要提示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其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7层
邮 编:200122
客服专线:4006895599
网站地址:http://www.abc-ca.com
销售机构:
公司 | 公司网站 | 客服电话 |
中国农业银行 | www.abchina.com | 95599 |
中国建设银行 | www.ccb.com | 95533 |
交通银行 | www.bankcomm.com | 95559 |
长江证券 | www.95579.com | 400-888-8999 |
海通证券 | www.htsec.com | 95553 |
东方证券 | www.dfzq.com.cn | 95503 |
申银万国 | www.sw2000.com.cn | 021-962505 |
银河证券 | www.chinastock.com.cn | 400-888-8888 |
国泰君安 | www.gtja.com | 400-888-8666 |
华泰联合证券 | www.lhzq.com | 95513 |
中信建投 | www.csc108.com | 400-888-8108 |
中信金通 | www.96598.com.cn | 0571-96598 |
西南证券 | www.swsc.com.cn | 400-809-6096 |
华泰证券 | www.lhzq.com | 95513 |
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直销中心 | www.abc-ca.com | 4006895599 |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教育和投资者服务,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27日
关于农银汇理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基金在华泰证券及西南证券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0年12月1日起,在华泰证券和西南证券开通本公司旗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一、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行和管理的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基金(以下简称“农银行业成长股票”,基金代码:660001)、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基金A类份额(以下简称“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基金代码:660002)、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基金C类份额(以下简称“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基金代码:660102)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基金(以下简称“农银平衡双利混合”,基金代码:660003)、农银汇理策略价值股票型基金(以下简称“农银策略价值股票”,基金代码:660004)、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基金(以下简称“农银中小盘股票”,基金代码:660005)、农银汇理大盘蓝筹股票型基金(以下简称“农银大盘蓝筹股票”,基金代码:660006)、农银汇理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以下简称“农银货币A”,基金代码:660007)、农银汇理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以下简称“农银货币B”,基金代码:660107)。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和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农银货币A和农银货币B之间不能互相转换,此外其他基金之间都可以互相转换。
二、适用投资人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持有上述任一只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三、投资者可以根据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樊昊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联系人:陈诚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四、重要提示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7层
邮 编:200122
客服专线:4006895599
网站地址:http://www.abc-ca.com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27日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以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0年12月1日起,在华泰证券代理本公司旗下的农银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业务;在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开通农银汇理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以根据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樊昊|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韩星宇
网址:www.gtja.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88、400-888-866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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