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0-040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6日9:00在公司信息大楼8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15日书面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长汪洋,董事陈金祖、汤大杰、廖造阳、秦长生和独立董事张立民、袁耀辉、王彩章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3人、高管4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提名汪洋、张功平、陈金祖、汤大杰、陈繁华、秦长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项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1。
2、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提名袁耀辉、王彩章、张建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人民币十万元整。
本项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2。
3、关于修订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本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和《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稿草案)》。
4、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本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和《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草案)》。
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本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和《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草案)》。
6、关于制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本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7、关于制订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本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管理制度》。
8、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0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的2009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公司可转债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于2009年12月31日递交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并于2010年1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受理函。鉴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尚未完成发行审核,而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近届满,为保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建议将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11年12月30日。除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作前述延长外,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其余事项与内容不变。
本项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9、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定于2010年12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会议地点定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机场信息大楼801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本项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本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1、2、3、4、5、8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第2项议案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汪 洋: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汪洋先生现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已获得上市公司董事任资资格证书。
主要工作经历:
1989年9月至1992年8月武汉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1997年9月至2001年6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1999年2月至1999年10月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UCSD)访问学者,1992年至2004年在深圳市人事局工作,2004年6月至2005年6月任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处长,2005年6月至2007年3月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7年4月至2010年11月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4月起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05年8月至2007年8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08年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0年5月起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张功平:男,1955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张功平先生现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1980年1月至1994年3月任中国水利水电闽江工程局副科长、科长、副处长,1994年4月至1996年8月任中国水利水电闽江工程局福州分局副局长、局长,1996年8月至1999年6月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学习,获工程硕士学位,1997年7月至1998年9月任中国水利水电闽江工程局经营部长、局长助理,1998年9月至2004年4月任中国水利水电闽江工程局副局长,2004年4月至2004年9月任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2004年9月至2005年10月任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10月至2010年11月任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书记、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0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金祖: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副研究员,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陈金祖先生现担任本公司总经理,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已获得上市公司董事任资资格证书。
主要工作经历:
1984年7月至1995年7月任中国企协咨询部助理研究员、高级咨询顾问、副研究员、副处长,1995年7月至1998年9月任中国民航总局体改法规企管司企管处助理调研员,1998年9月至2001年8月任中国民航总局机场司运行管理处主持工作副处长、处长,2001年9月至2005年5月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自2007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汤大杰: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经济学博士。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汤大杰先生现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已获得上市公司董事任资资格证书。
主要工作经历:
1995年7月至2001年3月任深圳市计划局综合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1年3月至2002年7月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投资管理部经理,2002年7月至2003年3月任深圳市金信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03年4月至2004年4月任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2004年4月至2005年6月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营部部长,2005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05年8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陈繁华: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现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1988年7月至1996年3月任深圳机场公司指挥中心指挥员、主任助理,1996年3月至1998年2月任深圳机场(集团)公司生产运行总部办公室副主任,1998年2月至2004年4月任深圳机场(集团)公司指挥中心副主任、服务质量办主任,2004年4月至2005年7月任深圳市机场股份公司旅客服务部经理,2005年7月至2007年8月任深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7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秦长生,男,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秦长生先生现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已获得深圳证券监管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资资格证书。
主要工作经历:
1982年8月至1984年11月任湖北黄石市财贸学校教师,1984年11月至1987年9月任湖北黄石市财政局专管员,1987年10月至1996年10月任财政部驻黄石中央企业组驻厂员、副科级驻厂员、副组长,1996年12月至2005年4月历任深圳市中浩集团董事、财务总监兼总会计师,深圳市医药生产供应总公司财务总监,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市航运总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4月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自2006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袁耀辉:男,194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95年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自2006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资资格证书。
主要工作经历:
1964年9月至1969年8月北京理工大学无线电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习,1969年8月至1973年3月任船舶工业部483厂技术员、技术室主任,1973年3月至1984年5月任航空工业部昌河飞机制造厂技术员、政治部干事、车间主任、厂团委书记,1984年5月至1995年8月任航空工业部昌河飞机工业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总经理兼党委书记,1995年8月至1997年8月任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1997年8月至1998年11月任中国民航总局体改法规企管司、规划科技司副司长,1998年11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2000年12月至2006年5月任中国民航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
王彩章: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2007年9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班,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资资格证书。
主要工作经历:
1989年8月至1993年8月任职于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1993年9月至1996年7月,华中科技大学学习,获经济学硕士,1996年8月至1998年2月任职于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1998年5月至2002年7月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室主任,2002年7至2006年7月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本事业部首席律师,2006年8月至今任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合伙人,自2008年1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建军,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教授,博士研究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2009年5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班,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资资格证书。
主要工作经历:
1985年7月至1999年8月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系副主任、副院长,1999年8 月至2001年4 月任深圳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副总裁,2001年4月至今历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院长,现任深圳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所所长、教授。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0-041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6日14:00在公司信息大楼8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15日书面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监事会主席任士利,监事赵青萍、应学民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提名吴建飞先生、赵青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1。
2、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本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和《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草案)》。
上述第1、2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建飞:男,1959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现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1982年8月至1994年6月历任任民航安徽省局运输科技术员、办公室秘书、副主任,1994年7月至1999年11月任深圳机场(集团)公司党办副主任、党群部主任,1999年11月至2004年11月任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04年11月至2006年1月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年1月至2007年7月任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赵青萍:女,汉族,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赵青萍女士现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已获得深圳证券监管局颁发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资资格证书。
主要工作经历:
1985年7 月至1993年1 月任年西安公路学院讲师,1993年2 月至1994年1 月任山东威海小轮码头管理处筹备小组,1994年2 月至1997年5 月任深圳安达实业客运公司主管会计,1997年 6月至2000年9 月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管理科科长,2001年10 月至2005年5 月任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2005年至今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0-042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0年12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2月12日-2010年12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2月12日15:00至2010年12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机场信息大楼801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出席对象:①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②截止2010年12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③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六)股东表决方式: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10年11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表决);
1、汪 洋
2、张功平
3、陈金祖
4、汤大杰
5、陈繁华
6、秦长生
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表决);
1、袁耀辉
2、王彩章
3、张建军
议案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表决)
1、吴建飞
2、赵青萍
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5: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6: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7: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8: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9:关于深圳市机场港务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上述第1-8项议案请见刊登在2010年11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第9项议案请见公司2010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0年12月09日-10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股东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2。
(二)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它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交通及食宿自理
(二)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机场信息大楼515室
电话:0755-23456331
传真:0755-23456327
邮编:518128
联系人:罗毅、杜彬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表决的指示如下:
议 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议案1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表决) | | | |
(1) | 汪 洋 | | | |
(2) | 张功平 | | | |
(3) | 陈金祖 | | | |
(4) | 汤大杰 | | | |
(5) | 陈繁华 | | | |
(6) | 秦长生 | | | |
议案2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表决) | | | |
(1) | 袁耀辉 | | | |
(2) | 王彩章 | | | |
(3) | 张建军 | | | |
议案3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表决) | | | |
(1) | 吴建飞 | | | |
(2) | 赵青萍 | | | |
议案4 | 关于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议案5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议案6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议案7 |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议案8 | 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 |
议案9 | 关于深圳市机场港务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 | | |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委托权限:
二○一○年 月 日
附件2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12月13日(星期一)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投票代码:360089;投票简称:机场投票
(三)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对于采取累计投票方式表决的,有多个需要表决子议案的,如议案1,1.01元代表对议案1中第一项子议案进行表决,1.02元代表对议案1中第二项子议案进行表决,以此类推。对于不包含子议案的议案,如4.00元代表议案4,5.00元代表议案5,依次类推。
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为100元,代表一次性对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即议案4、5、6、7、8、9)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对总议案表决后,对适用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1、议案2、议案3的每一项子议案须逐项进行表决。
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表示对以下议案4至议案9统一表决(指除需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1、议案2、议案3之外的其它议案) | 100.00 |
议案1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表决) | |
(1) | 汪 洋 | 1.01 |
(2) | 张功平 | 1.02 |
(3) | 陈金祖 | 1.03 |
(4) | 汤大杰 | 1.04 |
(5) | 陈繁华 | 1.05 |
(6) | 秦长生 | 1.06 |
议案2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表决) | |
(1) | 袁耀辉 | 2.01 |
(2) | 王彩章 | 2.02 |
(3) | 张建军 | 2.03 |
议案3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表决) | |
(1) | 吴建飞 | 3.01 |
(2) | 赵青萍 | 3.02 |
议案4 | 关于修订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
议案5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
议案6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
议案7 |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
议案8 | 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8.00 |
议案9 | 关于深圳市机场港务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 9.00 |
2、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分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和累积投票制议案两种情况申报股数:
(1)对于议案4至议案9(采取非累积投票制):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2)对于议案1、议案2、议案3(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应每一项表决,股东输入的申报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具体规则如下:
a. 股东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数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6人)的乘积。股东可以将持有的总票数进行分配,分别投给各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其投给各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之和不得超过其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
例如:某位股东持有1000股本公司股票,则其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为1000×6=6000票。其可以将6000票进行平均分配,分别投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00票;其也可以自由分配,分别投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其投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票数之和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6000票。
b. 股东持有的选举独立董事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数与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3人)的乘积,股东可以将持有的总票数进行分配,分别投给各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其投给各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之和不得超过其持有的选举独立董事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
例如:某位股东持有1000股本公司股票,则其持有的选举独立董事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为1000×3=3000票。其可以将3000票进行平均分配,分别投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1000票;其也可以自由分配,分别投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其投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票数之和不得超过其持有的选举独立董事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3000票。
c. 股东持有的选举监事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数与监事候选人人数(2人)的乘积,股东可以将持有的总票数进行分配,分别投给各位监事候选人,但其投给各位监事候选人的票数之和不得超过其持有的选举监事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
例如:某位股东持有1000股本公司股票,则其持有的选举监事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为1000×2=2000票。其可以将2000票进行平均分配,分别投给2位监事候选人,每位监事候选人1000票;其也可以自由分配,分别投给2位监事候选人,但其投给2位监事候选人票数之和不得超过其持有的选举监事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2000票。
d. 如输入的各项议案的选举表决权票数累积超过其持有的该项议案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则选票无效。
e. 如输入的各项议案的选举表决权票数累积少于其持有的该项议案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选票有效,差额部分则被视为放弃投票处理,该差额部分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数。
3、确认投票完成。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投票举例
(1)对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即议案4至议案9)投票
a.股权登记日持有“深圳机场”股票的股东,对公司议案4至议案9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委托股数 |
360089 | 机场投票 | 买入 | 100.00元 | 1股 |
b.股权登记日持有“深圳机场”股票的某位股东对议案4投弃权票,对议案5投反对票,对其他非累积投票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委托股数 |
360089 | 机场投票 | 买入 | 4.00元 | 3股 |
360089 | 机场投票 | 买入 | 5.00元 | 2股 |
360089 | 机场投票 | 买入 | 100.00元 | 1股 |
(2)对累积投票制议案(即议案1、议案2、议案3)投票
如股权登记日持有1000股“深圳机场”股票的某位股东,对议案1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为1000×6=6000票,其对于第一项子议案分配2000票,其余5项子议案平均分配800票,具体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委托股数 |
360089 | 机场投票 | 买入 | 1.01元 | 2000 |
360089 | 机场投票 | 买入 | 1.02元 | 800 |
360089 | 机场投票 | 买入 | 1.03元 | 800 |
360089 | 机场投票 | 买入 | 1.04元 | 800 |
360089 | 机场投票 | 买入 | 1.05元 | 800 |
360089 | 机场投票 | 买入 | 1.06元 | 800 |
如有剩余的投票数则被视为放弃投票,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数。
(四)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股东对总议案的表决只包括对议案4至议案9的全部表决,不包括对适用累积投票的议案1至议案3。如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后又对议案4至议案9分项表决,以对总议案表决为准;如股东先对议案4至议案9分项进行表决,后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则以对议案4至议案9的分项表决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2.00元 | 大于1的整数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二)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2月12日15:00至2010年12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