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证券代码:002287 公告编号:2010-035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0年11月14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雷菊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不再负责公司2010年度的审计工作。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为45万元;上述更换自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0年12月17日在北京市北四环东路131号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公司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证券代码:002287 公告编号:2010-036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奇正藏药”)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5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0年12月17日召开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2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北四环东路131号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股权登记日:12月10日(星期五)
6、出席对象:
(1)2010年12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10年12月13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远途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
北京市北四环东路131号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五层523室 证券投资部。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北四环东路131号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五层523室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100101
传真:010-64987324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冯平、李阳、卓玛
联系电话:010-64972881
五、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证券代码:002287 公告编号:2010-037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在2010年1月10日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已履行完毕。同时由于我公司业务拓展速度加快,且新增两家子公司,为保障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经双方充分协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于2010年11月14日起不再负责本公司2010年度的审计工作。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在经过认真调查的基础上,我们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提名中勤万信担任公司2010年年度审计机构。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1992年经财政部批准成立,现有从业人员52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339人,中勤万信拥有一批具备财务、会计、审计、税务、金融、管理咨询等方面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国有特大型企业审计、首批金融相关业务审计等特许资质,为国内规模较大、资质较全的事务所之一。
本公司于2010年1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再负责公司2010年度审计工作;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为4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鉴于公司自身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做出改聘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董事会在发出《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
3、经核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因此,同意改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的表决结果,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