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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0-038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1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时

2.召开地点: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黄焕明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委托代理人)7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为388,186,431股;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含委托代理人)7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388,186,431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07%。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含委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陈爱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陈爱学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388,186,431票同意,占到会具表决权总数的100%,超过到会具表决权总数的50%;

(二)《关于选举黄成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黄成平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388,186,431票同意,占到会具表决权总数的100%,超过到会具表决权总数的5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默、李华阜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中山公用《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0-039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4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4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11月26日(星期五)上午在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8人,实到7人,董事胡卓章先生因公务出差,委托董事黄焕明女士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陈爱学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陈爱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以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已经发生变化,需对董事会委员会成员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委员会成员组成要求主任委员委员
战略委员会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1名;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陈爱学凤良志

黄成平

审计委员会3名董事组成,可视需要增加,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王军胡敏珊

黄焕明

提名委员会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杨家思王军

陈爱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凤良志杨家思

黄成平


三、以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董事长陈爱学简历:

陈爱学,男,195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香港珠江船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香港国际机场码头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江客运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江集团船厂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港澳免税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港客运码头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顺德客运联营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山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及中山市港航管理局副局长。现任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没有持有中山公用股份。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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