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股票代码:600279 公告编号:临2010-031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以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中的红溪沟作业区及江南沱口作业区的净资产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重庆港九万州港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红溪沟作业区及江南沱口作业区的净资产(金额以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为准)
经营范围: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经营,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业务经营,港口拖轮经营、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大型物件运输等业务
公司住所:重庆市万州区金陵路77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拟设立公司的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审核确定为准。
截至2009年12月31日,红溪沟作业区与江南沱口作业区净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7524.47万元和8169.30万元。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红溪沟作业区与江南沱口作业区净资产采用了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值分别为23452.59万元和8426.53万元,并出具了重康评报字(2009)第89-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鉴于红溪沟作业区及江南沱口作业区的净资产评估值总额为31879.12万元,根据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按照工商登记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公司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以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中的猫儿沱港埠分公司的净资产设立分公司。拟设立的分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猫儿沱港埠分公司
企业性质:分公司
营业场所:江津市珞璜镇猫儿沱
经营范围: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业务经营(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销售日用百货,场地租赁。
拟设立分公司的名称及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审核确定为准。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过户及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由于公司股份总额发生变化,公司拟对《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原第三条 公司于2000年7月 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01号文件)批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00万股,并于2000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修改为:第三条 公司于2000年7月 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01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00万股,并于2000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10年10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404号文)批准,以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向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76,150,035股股份,向重庆市万州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37,551,267股股份。
2、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8,390,960.00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2,092,262.00元。
3、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22839.09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22839.096万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342,092,26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342,092,262股。
4、原第二百六十条 本章程经公司二00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改为:第二百六十条 本《章程》经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0年12月13日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今日公司临2010-032号公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279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0-032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决定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0年12月13日(星期一)上午9时,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信义街18 号重庆朝天门大酒店三楼五会议室。
四、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五、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12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七、会议登记事项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时间:2010年12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八、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信义街18 号重庆朝天门大酒店1506室。
邮政编码:400011
联系人:邓红 江琳
联系电话:(023)63100879 63100803
传 真:(023)63100991
九、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0年12月13日召开的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对所委托表决事项作出同意、反对、弃权票的明确指示,并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序号 | 审议表决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 |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会议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签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期限:至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书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