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证券时报网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2010年1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 000592 证券简称: 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 2010-059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3、列入本次会议的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表决时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1月26日 下午14:30。

2、召开地点: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平山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36,903,4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579,051,565股的58.18%。

2、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17,344,464股,占本公司总股份579,051,565股的54.80%。

3、参加网络投票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共3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9,558,936股,占本公司总股份579,051,565股的3.38%。

4、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010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2010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七次会议,根据经审计的200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对此议案进行修正;2010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十一次会议,根据经审计2010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再次对此议案进行修正。(详见2010年3月3日、7月6日及8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与结果: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赞成股份反对股份弃权股份赞成率%
参与表决的股东336,903,400335,539,8481,362,1521,40099.595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0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公司拟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额限为一年,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详见2010年8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0-039】号公告)

表决情况与结果: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赞成股份反对股份弃权股份赞成率%
参与表决的股东336,903,400335,539,8481,362,1521,40099.595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拟为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建瓯市支行贷款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人木业”)向中国农业银行建瓯市支行(以下简称“建瓯农行”)申请的6800万元人民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用本公司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一层北面店面、三层整层商场、七层、八层、十七层和二十三层整办公楼作为抵押担保,贷款即将到期。现福人木业拟向建瓯农行重新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6800万元人民币,期限壹年,公司仍拟用上述房产为该笔贷款提供房产抵押担保。

表决情况与结果: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赞成股份反对股份弃权股份赞成率%
参与表决的股东336,903,400335,538,0481,363,9521,40099.594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建瓯福人林业有限公司拟为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建瓯市支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福人木业在建瓯农行的2200万元人民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即将到期,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建瓯福人林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人林业”)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现福人木业拟向建瓯农行重新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2200万元人民币,期限壹年,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人林业仍拟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情况与结果: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赞成股份反对股份弃权股份赞成率%
参与表决的股东336,903,400335,538,0481,363,9521,40099.594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拟为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瓯市支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福人木业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瓯市支行(以下简称“建瓯农发行”)的5000万元人民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即将到期,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现福人木业拟向建瓯农发行重新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壹年,公司仍拟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情况与结果: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赞成股份反对股份弃权股份赞成率%
参与表决的股东336,903,400335,538,0481,363,9521,40099.594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拟为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福州分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福人木业拟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福州分行申请商业承兑汇票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壹年,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拟用37,449亩林木资产为该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表决情况与结果: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赞成股份反对股份弃权股份赞成率%
参与表决的股东336,903,400335,538,0481,363,9521,40099.594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拟为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漳州分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漳州分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壹年,公司拟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情况与结果: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赞成股份反对股份弃权股份赞成率%
参与表决的股东336,903,400335,538,0481,363,9521,40099.594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公司拟为龙岩中福木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龙岩中福木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00万元,期限壹年,公司拟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情况与结果: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赞成股份反对股份弃权股份赞成率%
参与表决的股东336,903,400335,538,0481,363,9521,40099.594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以上(三)至(八)项议案内容详见2010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据潮资讯网上的【2010-050】号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洪华晖同志辞去职工代表监事、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洪华晖同志是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在本公司任职,向公司监事会辞去职工代表监事,同时受控股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推荐与提名,作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股东代表监事洪华晖同志,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新选出的职工代表监事吴晓丹、林榆同志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与结果: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赞成股份反对股份弃权股份赞成率%
参与表决的股东336,903,400335,538,0481,362,1523,20099.594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李和金 周琳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大会出具的《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个人简历

洪华晖男,1983年3月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2至2007年2月就职于福州电视台新闻中心;2007年2月至2008年4月就职于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2008年4月至2010年10月历任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文员、营销部经理助理、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2010年11月至今任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
吴晓丹女,1970年7月出生,毕业于福建师大,本科学历,国际商务师。历任福建省中福房地产发展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福建省中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部副经理、经理,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林 榆女,1973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1993年7月至1996年7月就职于中福集团总裁办;1996年8月至今就职于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以上监事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