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9版)
1、 确认公司就香港华懋集团有限公司等少数股东向罗特克斯转让上述9家公司股权(以下简称“第一次转让”)及上海双汇大昌有限公司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
2、 批准公司以人民币614,951,647.27元为总对价(该金额为第一次转让中相关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的罗特克斯就受让该9家公司股权向少数股东支付的合计金额)向罗特克斯收购其在第一次转让中受让的9家公司股权(以下简称“第二次转让”),对于本次股权转让交割日之前该9家公司相关损益(以该9家公司距交割日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中确定的相关金额为准,对于该等审计报告出具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则按照该9家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记载的损益金额执行),2009年度的相关损益由罗特克斯享有或承担,2010年度及之后的相关损益由本公司享有或承担。由于第一次转让前,罗特克斯通过香港华新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股上海双汇大昌有限公司,按股比折算相当于持有13.96216%股权。在第一次转让中,罗特克斯通过股权置换的方式将其持有的香港华新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置换成了上海双汇大昌有限公司13.96216%的股权。因此,上海双汇大昌有限公司不属于本次受让的范围。第二次转让完成后9家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公司名称 | 双汇发展此次收购比例(%) | 第二次转让完成后股权结构 |
股东 | 持股比例(%) |
华懋双汇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 | 48.50 | 双汇发展 | 100.00 |
华懋双汇化工包装
有限公司 | 9.50 | 双汇发展 | 72.85 |
罗特克斯 | 27.15 |
浙江金华双汇食品
有限公司 | 25.00 | 双汇发展 | 80.00 |
浙江新辰食品 | 20.00 |
漯河华意食品有限公司 | 75.00 | 双汇发展 | 100.00 |
漯河汇特食品有限公司 | 50.00 | 双汇发展 | 70.00 |
双汇集团工会 | 30.00 |
漯河华懋双汇塑料工程有限公司 | 60.99 | 双汇发展 | 84.76 |
日本吴羽 | 10.16 |
日本丰田通商 | 5.08 |
漯河华懋双汇包装制业有限公司 | 74.99 | 双汇发展 | 95.00 |
谢祖铉 | 5.00 |
漯河华懋双汇胶印
有限公司 | 74.99 | 双汇发展 | 95.00 |
香港豪亚公司 | 5.00 |
漯河华懋双汇动力
有限公司 | 50.00 | 双汇发展 | 100.00 |
3、 批准本公司与罗特克斯就本次9家公司股权转让分别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如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本议案,根据公司与华懋化工包装签署的《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漯河华懋化工包装有限公司协议》,公司仍将吸收合并华懋化工包装,罗特克斯同意该9.5%股权的现金对价的数额暂不确定且暂不支付现金对价,未来待股东大会再次审议批准整改方案并确定回购价格后,再根据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回购价格向罗特克斯支付相应对价。
上述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公司关联董事万隆、张俊杰和游牧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本决议尚待提交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
八、 出席会议的6名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由于在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同时,罗特克斯将向除双汇集团和罗特克斯外的双汇发展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若要约收购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罗特克斯可运用其股东表决权或者通过其他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双汇发展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提出相关建议或者动议,促使双汇发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维持上市地位的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双汇发展的上市地位。若上述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但若进一步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将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在此情况下,罗特克斯和双汇集团可以运用其股东表决权或者通过其他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双汇发展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提出相关建议或者动议,促使双汇发展提出维持上市地位的解决方案,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
2010年6月29日,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否决了董事会提交的2010年度《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受此影响,拟注入资产2008年、2009年和2010年1-5月审计报告和2010年盈利预测报告、本公司2009年、2010年1-5月审计报告、按照重组后资产架构编制的本公司2009年、2010年1-5月备考财务报告和2010年备考盈利预测报告等均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拟重新就2010年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本公司董事会就双汇发展2010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宜重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被通过后,该等关联交易协议将依法成立,导致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将被消除。
公司董事认为,除前述特别说明事项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具备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实质条件。
九、 出席会议的6名董事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财务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十、 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决议尚待提交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十一、出席会议的6名董事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万东牧业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河南万东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公司注册资本18324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374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日本盛万樱农场株式会社出资458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公司主营业务家畜的饲养、畜产品及农家肥的生产、销售。2009年,该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3667万元,净利润3012万元;截止2009年底,该公司总资产22118万元,净资产21370万元。
经该公司与河南金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协商,双方拟通过设立合资公司,充分利用万东牧业现有的生猪养殖产生的废弃物,开发生产有机肥料出售,实现无害化、无污染排放和废物综合利用,打造绿色养殖的环保生态体系。新公司拟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河南金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河南万东牧业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编号:2010-57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楚玉华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资产置换和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 5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五家公司的议案》;
四、 5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双汇集团和罗特克斯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议案》;
五、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实际控制人变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动的议案》;
七、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自罗特克斯受让其持有的9 家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八、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上述相关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10-58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之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收购罗特克斯有限公司持有的九家公司的股权,包括:
①罗特克斯有限公司持有的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8.5%的股权;
②罗特克斯有限公司持有的漯河华懋双汇化工包装有限公司9.5%的股权;
③罗特克斯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金华双汇食品有限公司25%的股权;
④罗特克斯有限公司持有的漯河华意食品有限公司75%的股权;
⑤罗特克斯有限公司持有的漯河汇特食品有限公司50%的股权;
⑥罗特克斯有限公司持有的漯河华懋双汇塑料工程有限公司60.99%的股权;
⑦罗特克斯有限公司持有的漯河华懋双汇包装制业有限公司74.99%的股权;
⑧罗特克斯有限公司持有的漯河华懋双汇胶印有限公司74.99%的股权;
⑨罗特克斯有限公司持有的漯河华懋双汇动力有限公司50%的股权。
2、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由于罗特克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股权收购构成了本公司与罗特克斯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的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10年1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自罗特克斯有限公司受让其持有的9 家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收购罗特克斯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上述股权。关联董事万隆、游牧、张俊杰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已书面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该项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关联交易有利于维护本公司利益,有利于维护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尚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香港罗特克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28日,注册资本15亿港币,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香港皇后大道中2号长江集团中心68楼,主要股东为由高盛和鼎晖投资共同控制的Shine B Holdings I Limited。目前,罗特克斯有限公司通过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30.267%的股份,直接持有本公司21.187%的股份,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①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4年2月24日,注册资本4438万美元,其中本公司持有51.5%的股权,罗特克斯有限公司持有48.5%的股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俊杰,注册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公司主营生产销售肉类、肉类制品、生化产品、药品。2009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8298万元,实现净利润18250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7327万元,净资产为5976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漯河汇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1-5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6663万元,实现净利润10068万元。截止2010年5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7883万元,净资产为6918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②漯河华懋双汇化工包装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14日,注册资本463.33万美元,其中本公司持有63.35%的股权,罗特克斯有限公司持有36.65%的股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俊杰,注册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公司主营生产销售保鲜包装材料。2009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22万元,实现净利润780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934万元,净资产为717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漯河汇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1-5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2万元,实现净利润557万元。截止2010年5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409万元,净资产为773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③浙江金华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22日,注册资本75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55%的股权,罗特克斯有限公司持有25%的股权,浙江新辰食品有限公司持有20%的股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俊杰,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公司主营生产销售各类肉类及肉类制品。2009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553万元,实现净利润2754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003万元,净资产为1315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漯河汇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1-5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839万元,实现净利润1005万元。截止2010年5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715万元,净资产为1415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浙江新辰食品有限公司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
④漯河华意食品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5年8月2日,注册资本608万美元,其中本公司持有25%的股权,罗特克斯有限公司持有75%的股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俊杰,注册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公司主营生产销售西式火腿及其他肉制品。2009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009万元,实现净利润1062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353万元,净资产为756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漯河慧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10年1-5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47万元,实现净利润587万元。截止2010年5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916万元,净资产为720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⑤漯河汇特食品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6日,注册资本323万美元,其中本公司持有20%的股权,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持有30%的股权,罗特克斯有限公司持有50%的股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俊杰,注册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公司主营生产销售各类肉类及肉类制品。2009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050万元,实现净利润3562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152万元,净资产为833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漯河慧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10年1-5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985万元,实现净利润2498万元。截止2010年5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841万元,净资产为726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
⑥漯河华懋双汇塑料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25日,注册资本492万美元,其中本公司持有23.77%的股权,罗特克斯有限公司持有60.99%的股权,日本吴羽化学工业株式会社持有10.16%的股权,日本丰田通商株式会社持有5.08%的股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俊杰,注册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公司主营生产销售PVDC薄膜及其他食品包装材料。2009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06万元,实现净利润2296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756万元,净资产为865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漯河慧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10年1-5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12万元,实现净利润955万元。截止2010年5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371万元,净资产为723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日本吴羽化学工业株式会社、日本丰田通商株式会社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
⑦漯河华懋双汇包装制业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8日,注册资本336.09万美元,其中本公司持有20.01%的股权,罗特克斯有限公司持有74.99%的股权,谢祖铉持有5%的股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俊杰,注册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公司主营生产销售纸板、纸箱。2009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15万元,实现净利润1150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054万元,净资产为514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漯河慧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10年1-5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83万元,实现净利润310万元。截止2010年5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633万元,净资产为440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谢祖铉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
⑧漯河华懋双汇胶印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31日,注册资本271万美元,其中本公司持有20.01%的股权,罗特克斯有限公司持有74.99%的股权,香港豪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5%的股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俊杰,注册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公司主营生产销售胶印系列产品。2009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77万元,实现净利润1241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880万元,净资产为481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漯河慧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10年1-5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73万元,实现净利润502万元。截止2010年5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918万元,净资产为409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香港豪亚发展有限公司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
⑨漯河华懋双汇动力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14日,注册资本154.37万美元,其中本公司持有50%的股权,罗特克斯有限公司持有50%的股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俊杰,注册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公司主营生产销售水电汽等能源动力产品。2009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53万元,实现净利润688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027万元,净资产为247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漯河慧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10年1-5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07万元,实现净利润397万元。截止2010年5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353万元,净资产为278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收购,本公司以罗特克斯收购上述股权时的原始出资价格作为本次的股权转让价格,即与罗特克斯原来的收购价格相同。
罗特克斯收购各公司股权的原始出资价格与本次股权转让的收购价格详见下表(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股权转让
原始出资价格 | 本次股权
收购价格 |
1 | 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298,619,462.60 | 298,619,462.60 |
2 | 漯河华懋双汇化工包装有限公司 | 8,370,192.41 | 8,370,192.41 |
3 | 浙江金华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28,671,805.11 | 28,671,805.11 |
4 | 华意食品有限公司 | 78,103,978.52 | 78,103,978.52 |
5 | 汇特食品有限公司 | 46,326,730.03 | 46,326,730.03 |
6 | 华懋双汇塑料工程有限公司 | 55,782,525.33 | 55,782,525.33 |
7 | 华懋双汇包装制业有限公司 | 44,951,641.53 | 44,951,641.53 |
8 | 华懋双汇胶印有限公司 | 41,708,065.35 | 41,708,065.35 |
9 | 华懋双汇动力有限公司 | 12,417,246.39 | 12,417,246.39 |
10 | 上海双汇大昌食品有限公司 | - | - |
合 计 | | 614,951,647.27 | 614,951,647.27 |
五、交易协议的的主要内容
目前,关联交易双方尚未就此次股权收购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在双方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后,及时披露相关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事项的安排。
七、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标是为了对本公司控股、参股公司的少数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将使本公司主业肉制品及配套产业的产能得到有效扩张,减少同业竞争,降低关联交易,有利于提升本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产品竞争力,有效提升本公司的盈利能力。
八、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0年年初至今,本公司与罗特克斯有限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已书面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该项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关联交易有利于维护本公司利益,有利于维护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十、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其他少数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声明。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10-59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交易
类别 | 劳务等进
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预计总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 总金额
(万元) |
关联
采购 | 原料肉 | 唐山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10000 | 总计
2584700 | 约65% | 1663236 |
绵阳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德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1000 |
广东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12000 |
阜新双汇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 12000 |
江苏淮安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4000 |
漯河双汇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 |
受托买断式销售
鲜冻肉(含调理产品) | 绵阳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65000 |
唐山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110000 |
德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161000 |
广东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100000 |
阜新双汇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 135000 |
武汉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150000 |
江苏淮安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140000 |
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 | 115000 |
黑龙江宝泉岭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 | 95000 |
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120000 |
受托买断式销售
肉制品 | 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 |
漯河汇特食品有限公司 | 80000 |
漯河华意食品有限公司 | 25000 |
内蒙古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100000 |
阜新汇福食品有限公司 | 21000 |
绵阳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92000 |
唐山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48000 |
德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60000 |
广东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100000 |
阜新双汇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 45000 |
武汉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60000 |
江苏淮安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110000 |
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 | 45000 |
哈尔滨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 | 65000 |
黑龙江宝泉岭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 | 16000 |
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45000 |
漯河双汇肉业有限公司 | 55000 |
漯河双汇万中禽业加工有限公司 | 30000 |
水电汽 | 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500 |
漯河双汇肉业有限公司 | 4200 |
漯河华懋双汇动力有限公司 | 3000 |
饲料 | 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 |
漯河双汇肉业有限公司 | 7000 |
纸箱 | 漯河华懋双汇包装制业有限公司 | 4000 |
漯河华懋双汇胶印有限公司 | 8000 |
漯河卓智新型包装有限公司 | 28000 |
PVDC
印刷膜 | 漯河双汇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29000 |
漯河天润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30000 |
漯河连邦化学有限公司 | 1000 |
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 |
漯河双汇肉业有限公司 | 40000 |
PVDC
树脂粉 | 南通汇羽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 8000 |
猪肠衣 | 漯河双汇泰威逊食品有限公司 | 28000 |
卡拉胶 | 漯河万源食品有限公司 | 9000 |
调味料 | 漯河双汇海樱调味料食品有限公司 | 8000 |
红曲米 | 漯河天瑞生化有限公司 | 3000 |
连锁店
外购商品 | 漯河双汇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 18000 |
蛋白 | 杜邦双汇(漯河)食品有限公司 | 23000 |
杜邦双汇(漯河)蛋白有限公司 | 7000 |
关联
销售 | 原料肉 | 阜新汇福食品有限公司 | 9000 | 总计
389300 | 约10% | 227649 |
漯河汇特食品有限公司 | 46000 |
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 | 3000 |
哈尔滨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 | 2000 |
漯河双汇万中禽业加工有限公司 | 15000 |
PVDC吹膜 | 漯河双汇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7000 |
漯河天润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3000 |
漯河连邦化学有限公司 | 3000 |
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漯河双汇肉业有限公司 | 10000 |
香辅料 | 绵阳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7000 |
德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5000 |
唐山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5000 |
阜新双汇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 4500 |
内蒙古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7000 |
漯河汇特食品有限公司 | 7000 |
漯河华意食品有限公司 | 3000 |
阜新汇福食品有限公司 | 1500 |
漯河双汇海樱调味料食品有限公司 | 10000 |
武汉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5500 |
广东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7000 |
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 | 3000 |
哈尔滨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 | 3000 |
江苏淮安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7000 |
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5000 |
黑龙江宝泉岭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 | 1000 |
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漯河双汇肉业有限公司 | 10000 |
漯河双汇万中禽业加工有限公司 | 5000 |
鲜冻肉 | 漯河双汇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 22000 |
漯河双汇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22000 |
猪毛肠 | 漯河双汇泰威逊食品有限公司 | 15000 |
包装物 | 绵阳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5000 |
内蒙古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8000 |
阜新汇福食品有限公司 | 1800 |
广东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6000 |
漯河华意食品有限公司 | 2000 |
漯河汇特食品有限公司 | 7000 |
唐山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10000 |
德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7000 |
阜新双汇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 5500 |
武汉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7500 |
江苏淮安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10000 |
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8000 |
黑龙江宝泉岭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 | 2000 |
哈尔滨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 | 7000 |
肉制品 | 漯河双汇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 |
漯河双汇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 9000 |
接受
劳务 | 技术开发 | 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总计
4700 | 约10% | 3809 |
漯河双汇肉业有限公司 | 2200 |
进口代理 | 漯河双汇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500 |
提供
劳务 | 物流运输 | 河南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500 | 总计
53300 | 约40% | 29008 |
内蒙古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2800 |
绵阳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4000 |
德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5500 |
唐山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4500 |
阜新双汇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 3000 |
阜新汇福食品有限公司 | 500 |
广东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6000 |
武汉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5500 |
江苏淮安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6500 |
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 | 4000 |
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 3700 |
哈尔滨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 | 2000 |
黑龙江宝泉岭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 | 2000 |
漯河双汇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500 |
漯河双汇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 800 |
漯河卓智新型包装有限公司 | 500 |
漯河双汇万中禽业加工有限公司 | 500 |
漯河双汇肉业有限公司 | 50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万隆,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主营业务:食品加工及销售、生猪屠宰及肉类进出口业务、畜牧养殖、饲料加工及销售等,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双汇路1号双汇大厦。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26965万元,净资产314170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00515万元,实现净利润115177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水电汽、饲料、包装物、受托销售肉制品、委托技术开发、向其销售PVDC原膜、香辅料、为其提供物流运输服务,且采购额远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77500万元,接受劳务总额为2000万元,销售总额为20000万元,提供劳务总额为500万元。
2、绵阳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9305.47万元,主营业务:生猪屠宰、肉制品加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西山南路29号。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9197万元,净资产15497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790万元,实现净利润4907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原料肉、受托销售鲜冻肉、肉制品、向其销售香辅料、包装物、为其提供物流运输服务,且采购额远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159000万元,销售总额为12000万元,提供劳务总额为4000万元。
3、德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19000万元,主营业务:肉类及肉类制品加工,公司注册地址:山东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段。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6923万元,净资产30040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1422万元,实现净利润9196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原料肉、受托销售鲜冻肉、肉制品、向其销售香辅料、包装物、为其提供物流运输服务,且采购额远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222000万元,销售总额为12000万元,提供劳务总额为5500万元。
4、唐山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16500万元,主营业务:生产、加工、销售肉类及肉类制品,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玉田县陈家铺乡。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3823万元,净资产23756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619万元,实现净利润6502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原料肉、受托销售鲜冻肉、肉制品、向其销售香辅料、包装物、为其提供物流运输服务,且采购额远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168000万元,销售总额为15000万元,提供劳务总额为4500万元。
5、阜新双汇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17300万元,主营业务:生猪屠宰、肉制品生产、加工、销售及新产品研究开发,公司注册地址:阜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园区E路西。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5336万元,净资产31589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131万元,实现净利润8779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原料肉、受托销售鲜冻肉、肉制品、向其销售香辅料、包装物、为其提供物流运输服务,且采购额远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192000万元,销售总额为10000万元,提供劳务总额为3000万元。
6、广东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20600万元,主营业务:生猪屠宰、加工及肉类销售,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县107国道清新路。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8168万元,净资产34073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164万元,实现净利润8101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原料肉、受托销售鲜冻肉、肉制品、向其销售香辅料、包装物、为其提供物流运输服务,且采购额远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212000万元,销售总额为13000万元,提供劳务总额为6000万元。
7、内蒙古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11547万元,主营业务:猪、牛、羊屠宰及速冻食品加工,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解放路102号。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8672万元,净资产22638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676万元,实现净利润6885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受托销售肉制品、向其销售香辅料、包装物、为其提供物流运输服务,且采购额远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100000万元,销售总额为15000万元,提供劳务总额为2800万元。
8、武汉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18000万元,主营业务:粮食、蔬菜、水果、畜禽、肉类产品、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的存储、加工、生产、研发、销售;优良生猪养殖。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工业园。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5225万元,净资产28441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7531万元,实现净利润9620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受托销售鲜冻肉、肉制品、向其销售香辅料、包装物、为其提供物流运输服务,且采购额远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210000万元,销售总额为13000万元,提供劳务总额为5500万元。
9、漯河汇特食品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俊杰,注册资本323万美元,主营业务:肉制品加工及销售,公司注册地址:漯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衡山路。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子公司,属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151万元,净资产8331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050万元,实现净利润3562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受托销售肉制品、向其销售原料肉、香辅料、包装物,且采购额远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80000万元,销售总额为60000万元。
10、漯河华意食品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俊杰,注册资本608万美元,主营业务:生产销售西式火腿、其他肉制品,公司注册地址:漯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衡山路。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352万元,净资产7569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009万元,实现净利润1062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受托销售肉制品、向其销售香辅料、包装物,且采购额远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25000万元,销售总额为5000万元。
11、阜新汇福食品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450万美元,主营业务:肉类制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及销售,公司注册地址:阜新市海州区创业路25号。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784万元,净资产8615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715万元,实现净利润2715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受托销售肉制品、向其销售原料肉、香辅料、包装物,为其提供物流运输服务,且采购额远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21000万元,销售总额为12300万元,提供劳务总额为500万元。
12、漯河华懋双汇动力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俊杰,注册资本154.37万美元,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水电汽能源动力产品,公司注册地址:漯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子公司,属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027万元,净资产2470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53万元,实现净利润688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水电汽,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3000万元。
13、漯河华懋双汇包装制业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俊杰,注册资本336.09万美元,主营业务:生产、销售纸板、纸箱、铝丝等,公司注册地址:漯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衡山路。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054万元,净资产5142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15万元,实现净利润1150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包装物,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4000万元。
14、漯河华懋双汇胶印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俊杰,注册资本271万美元,主营业务:生产、销售胶印系列产品,公司注册地址:漯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珠江路。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880万元,净资产4815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76万元,实现净利润1241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胶印纸箱,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8000万元。
15、漯河双汇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386万美元,主营业务:生产、销售PVDC彩色印刷品,公司注册地址:漯河市人民东路38号。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7388万元,净资产9753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323万元,实现净利润9107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PVDC彩色印刷膜、向其销售PVDC吹膜,且采购额远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29000万元,销售总额为7000万元。
16、漯河双汇海樱调味料食品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2327.7万元,主营业务: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粉体调味料系列、液体调料系列、固体调料系列等产品,研究和开发调料系列新产品,公司注册地址:漯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汇食品城。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323万元,净资产5237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83万元,实现净利润1547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调味料、向其销售香辅料,且采购额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8000万元,销售总额为10000万元。
17、杜邦双汇(漯河)蛋白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R.Michael Reed,注册资本5200万元,主营业务:生产各类蛋白产品、以蛋白为基础的产品和蛋白食品产品,公司注册地址:漯河市赣江路。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子公司,其一名董事同时担任该公司董事,属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405万元,净资产6587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02万元,实现净利润761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大豆蛋白,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7000万元。
18、漯河双汇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俊杰,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业务:销售食品、肉类及肉制品、调味品等,公司注册地址:漯河市双汇路1号。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属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525万元,净资产1947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231万元,实现净利润790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连锁店外购商品、向其销售冷鲜肉、肉制品并为其提供物流运输,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18000万元,销售总额为31000万元,提供劳务总额为800万元。
19、漯河双汇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820万元,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进出口业务,公司注册地址:漯河市双汇路1号。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8571万元,净资产6305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5421万元,实现净利润1767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原料肉、向其销售冻肉、肉制品、委托其代理进口PVDC树脂、蛋白肠衣、机器设备、为其提供物流运输,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20000万元,销售总额为42000万元,支付代理费总额为500万元,提供劳务总额为500万元。
20、杜邦双汇(漯河)食品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R.Michael Reed,注册资本7400万元,主营业务:生产各类蛋白产品、以蛋白为基础的产品和蛋白食品产品,公司注册地址:漯河市赣江路。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子公司,其一名董事同时担任该公司董事,属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574万元,净资产7429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926万元,实现净利润101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大豆蛋白,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23000万元。
21、南通汇羽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田原真生,注册资本3808万美元,主营业务:生产聚偏氯稀(PVDC)混合粉,销售自产产品,公司注册地址:南通市经济开发区吉兴路8号。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属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1052万元,净资产38064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29万元,实现净利润4599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PVDC树脂粉,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8000万元。
22、江苏淮安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30000万元,主营业务:禽畜屠宰、加工、肉类和肉类制品加工、销售。公司注册地址:淮安市淮阴区经济开发区嫩江路127号。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3585万元,净资产37788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4522万元,实现净利润4905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原料肉、受托销售鲜冻肉、肉制品、向其销售香辅料、包装物、为其提供物流运输服务,且采购额远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254000万元,销售总额为17000万元,提供劳务总额为6500万元。
23、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生猪屠宰、加工及肉类销售,公司注册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先锋镇白五村。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0855万元,净资产13609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277万元,实现净利润5173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受托销售鲜冻肉、肉制品、向其销售原料肉、香辅料、为其提供物流运输服务,且采购额远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160000万元,销售总额为6000万元,提供劳务总额为4000万元。
24、哈尔滨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生产、销售肉类制品,公司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平路集中区渤海东路7号。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159万元,净资产11305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492万元,实现净利润4740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受托销售肉制品、向其销售原料肉、香辅料、包装物、为其提供物流运输服务,且采购额远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65000万元,销售总额为12000万元,提供劳务总额为2000万元。
25、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9000万元,主营业务:畜禽屠宰、肉类及肉类制品加工、销售。公司注册地址:济源市行政区9号。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5609万元,净资产20547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820万元,实现净利润556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受托销售鲜冻肉、肉制品、向其销售香辅料、包装物、为其提供物流运输服务,且采购额远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165000万元,销售总额为13000万元,提供劳务总额为3700万元。
26、漯河卓智新型包装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3980万元,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水印、胶印纸箱,公司注册地址:漯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599万元,净资产12544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239万元,实现净利润6654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纸箱、为其提供物流运输服务,且采购额远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28000万元,提供劳务总额为500万元。
27、漯河天润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3200万元,主营业务:生产、销售PVDC彩色印刷品,公司注册地址:漯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8876万元,净资产14508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283万元,实现净利润9525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PVDC印刷膜、销售PVDC吹膜,且采购额远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30000万元、销售总额为3000万元。
28、漯河双汇泰威逊食品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留安,注册资本3257.26万元,主营业务:生物制品加工,公司注册地址:漯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728万元,净资产6618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884万元,实现净利润1940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猪肠衣、销售猪毛肠,且采购额远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28000万元,销售总额为15000万元。
29、漯河天瑞生化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75万美元,主营业务:生产、销售红曲米及其他添加剂,公司注册地址:漯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854万元,净资产2246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25万元,实现净利润735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红曲米,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3000万元。
30、漯河连邦化学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4000万元,主营业务:生产销售PVDC肠衣膜,公司注册地址:漯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671万元,净资产15730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072万元,实现净利润8941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PVDC印刷膜、销售PVDC吹膜,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1000万元,销售总额为3000万元。
31、漯河万源食品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300万元,主营业务:卡拉胶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公司注册地址:漯河市经济开发区双汇工业园。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子公司,其一名高管同时担任该公司董事,属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79万元,净资产667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20万元,实现净利润270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卡拉胶,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9000万元。
32、黑龙江宝泉岭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营业务:畜禽屠宰、肉类及肉类制品加工、销售。公司注册地址:黑龙江省罗北县宝泉岭。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1749万元,净资产9870万元。200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554万元,实现净利润-971万元。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受托销售鲜冻肉、肉制品、向其销售香辅料、包装物、为其提供物流运输服务,且采购额远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111000万元,销售总额为3000万元,提供劳务总额为2000万元。
33、漯河双汇肉业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50000万元,主营业务:肉制品加工技术的研究,肉制品加工及销售、饲料加工及销售等,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双汇路1号。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③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28日,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水电汽、饲料、包装物、受托销售肉制品、委托技术开发、向其销售PVDC原膜、香辅料,为其提供物流运输服务,且采购额远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106200万元,接受劳务总额为2200万元,销售总额为20000万元,提供劳务总额为500万元。
34、漯河双汇万中禽业加工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营业务:肉鸡的屠宰、加工、销售;肉制品加工及销售、饲料加工及销售等,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双汇路1号。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③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29日,2010年8月正式投入生产。2010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受托销售肉制品、向其销售原料肉、香辅料,为其提供物流运输服务,且采购额远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④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总额为30000万元,销售总额为20000万元,提供劳务总额为5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标的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
采购原料肉、饲料、纸箱、PVDC印刷膜、PVDC树脂粉、猪肠衣、卡拉胶、调味料、红曲米、蛋白 | 执行市场价格(指供方所在地的第三人提供相同货物的价格);如无市场价格则执行约定价格(由双方参照国内同等或类似货物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供方提供的货物价格不高于其提供给第三人同样货物的价格。 |
受托买断式销售鲜冻肉(含调理产品)、肉制品 | 2、受托销售的高温肉制品:普通级肉制品,提取的销售代理费标准为60元/吨;特优级肉制品,提取的销售代理费标准为100元/吨;王中王,提取的销售代理费标准为1075元/吨,广告费标准为351元/吨;精制特制香肠,提取的销售代理费标准为1460元/吨,广告费标准为351元/吨;其他高温肉制品,提取的销售代理费标准为390元-7455/吨。以上产品,若产地为漯河本部,提取的运杂费标准为200元/吨;若产地为漯河以外的其他地区,则不提取运杂费。
3、受托销售的低温肉制品:台式烤香肠、沪式煎烤肠,提取的销售代理费标准为1460元/吨,广告费标准为351元/吨;Q趣儿、台湾烤香肠,提取的销售代理费标准为745元/吨,广告费标准为351元/吨;其他低温肉制品,提取的销售代理费标准为180元/吨。以上产品,若产地为漯河本部,提取的运杂费标准为620元/吨;若产地为漯河以外的其他地区,则不提取运杂费。 |
采购水电汽 | 由双方根据国家定价、供应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协商确定,但不高于市场价格。 |
采购连锁店外购商品 | 在参照市场采购价格的基础上,增加1%以内的服务费、运杂费后作为采购价格。 |
销售原料肉、PVDC吹膜、香辅料、鲜冻肉、包装物、肉制品、猪毛肠 | 执行市场价格(指本公司所在地的第三人提供相同货物的价格);如无市场价格则执行约定价格(由双方参照国内同等或类似货物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公司提供的货物价格不高于本公司向市场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 |
提供物流运输服务 | 运费计价标准由双方参考当地市场同类货物运输费用协商确定,交易对方向本公司提供的运输服务价格不高于向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的价格。 |
委托技术开发 | 技术开发费由双方根据委托开发技术的难易程度、经济效益等协商确定。 |
委托代理进口业务 | 公司按进口货值的0.6%向关联方支付代理进口费用。 |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类别 | 交易的必要性
及持续性 | 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 交易的
公允性 | 对公司独立性
的影响 |
采购原料肉 | 公司肉制品的生产需要大量优质原料肉的稳定供应,预计在未来两年内仍需持续向关联方采购。 | 保证产品的安全和稳定生产。 | 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 公司在采购优质原料肉方面对关联方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性,但并不受其控制,公司可自主向第三方采购,但必须符合公司的质量标准,公司为逐步减少关联交易,有可能采取股权收购的方式加以解决。 |
受托买断式销售鲜冻肉、肉制品 | 关联方产品依托本公司的销售渠道进行销售,预计在未来两年内其仍需依托本公司对外销售。 | 关联方没有自己的销售渠道,其产品通过本公司对外销售。 | 该类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本公司对关联方依赖或受其控制的情形。 |
采购水电汽 | 本公司没有足够的能源动力供应设施,需由关联方提供,今后仍将继续向关联方采购水电汽。 | 该等水电汽供应与本公司生产相配套,能够保证本公司的稳定生产。 | 该类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如有需要,可自主向第三方采购,也不存在本公司对关联方依赖或受其控制的情形。 |
采购纸箱、PVDC印刷膜、PVDC树脂粉、猪肠衣 | 本公司此类包装物大部分由关联方提供,今后仍将继续由关联方提供。 | 保证产品包装形式统一和食品安全,提高公司形象。 | 公司对关联方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性,但其对本公司同样存在依赖性,双方以协议形式约定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
采购饲料 | 公司的种猪养殖需要高质量的饲料供应,今后仍需持续向关联方采购。 | 保证种猪养殖的安全,降低疫病风险。 | 该类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本公司对关联方依赖或受其控制的情形。 |
采购调味料、蛋白、卡拉胶、红曲米 | 公司肉制品生产的需要,属于持续性关联交易。 | 能够满足本公司对该类物资的部分需求。 | 除向关联方采购该类物资外,公司需向其他第三方采购,因此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也不受其控制。 |
采购连锁店外购商品 | 公司连锁店依托关联方的渠道采购商品时可支付较低的价格,属于持续性关联交易。 | 能够满足本公司连锁店对外销售的部分需求。 | 除向关联方采购该类物资外,公司需向其他第三方采购,因此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也不受其控制。 |
销售原料肉、鲜冻肉、肉制品、猪毛肠 | 公司产品除直接面向市场外,部分产品通过关联方销售,可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公司生产规模扩张,属持续性关联交易。 | 增加本公司的销售渠道,是对本公司销售渠道的有益补充。 | 该类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本公司对关联方依赖或受其控制的情形。 |
销售香辅料、包装物 | 关联方对该类产品有需要,也有利于本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的提高,属持续性关联交易。 | 基于关联方对该类产品的需求。 | 该类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本公司对关联方依赖或受其控制的情形。 |
销售PVDC吹膜 | 本公司将该类产品销售给关联方进行彩色印刷,再由本公司采购,用于肉制品生产的包装物,属持续性关联交易。 | 本公司没有印刷设备和技术,需要由关联方提供。 | 公司对关联方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性,但其对本公司同样存在依赖性,双方以协议形式约定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
提供物流运输服务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物流运输服务,属持续性关联交易。 | 基于关联方对本公司物流运输服务的需求。 | 该类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本公司对关联方依赖或受其控制的情形。 |
委托技术开发 | 公司委托关联方在屠宰、肉制品、香辅料、生化制药等方面进行技术开发,保证公司产品和技术的不断更新换代。 | 关联方拥有公司需要的技术开发能力,能够满足公司需求。 | 公司对关联方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性,双方以合同形式约定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
委托代理进口业务 | 保证进口原材料、包装物、机器设备的稳定供应。 | 关联方有可靠而高效率的进出口渠道,能够满足公司需求。 | 该类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本公司对关联方依赖或受其控制的情形。 |
五、审议程序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预计与漯河万源食品有限公司、漯河泰威逊食品有限公司、漯河双汇万中禽业加工有限公司、漯河双汇肉业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游牧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2、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预计与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德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唐山双汇食品有限公司、阜新双汇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广东双汇食品有限公司、阜新汇福食品有限公司、漯河卓智新型包装有限公司、漯河双汇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漯河双汇海樱调味料食品有限公司、漯河天瑞生化有限公司、漯河双汇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江苏淮安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宝泉岭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漯河天润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漯河连邦化学有限公司、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哈尔滨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杜邦双汇(漯河)蛋白有限公司、杜邦双汇(漯河)食品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万隆、游牧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预计与南通汇羽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漯河华懋双汇动力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万隆、张俊杰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预计与内蒙古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漯河华意食品有限公司、漯河华懋双汇包装制业有限公司、漯河华懋双汇胶印有限公司、漯河双汇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漯河汇特食品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万隆、张俊杰、游牧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上述关联采购、关联销售、提供物流运输服务业务的关联交易总额已分别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已书面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以上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和整合资源、整合市场的能力,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整体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0年4月22日、2010年11月25日就上述关联交易与各关联方签署了相关的《供货协议》、《能源动力供应协议》、《运输合同》、《委托开发合同》、《委托销售协议》、《委托代理进口合同》,协议(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供货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价格:采购原料肉、饲料、包装物、调味料、蛋白、红曲米、卡拉胶,销售原料肉、鲜冻肉、肉制品、香辅料、包装物、猪毛肠:如果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执行国家定价的,如国家定价调整,上涨的执行原价格;价格降低的,按交货时执行。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如无市场价格则执行约定价格。“市场价格”是指供方所在地的第三人提供相同货物的价格,“约定价格”是指双方结算的货款价格,该价格由双方参照国内同等或类似货物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供方承诺,提供给需方的货物价格不高于其提供给第三人同样货物的价格。
采购连锁店外购商品:在参照市场采购价格的基础上,增加1%以内的服务费、运杂费后作为采购价格。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以现款方式结算,帐期一个月。
协议签署日期:2010年4月22日或2010年11月25日。
生效条件和日期:协议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协议有效期: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2、《能源动力供应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价格:由双方根据国家定价、供应成本并加上合理利润协商确定,但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以现款方式结算,帐期一个月。
协议签署日期:2010年4月22日或2010年11月25日。
生效条件和日期:协议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协议有效期: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3、《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
交易价格:运费计价标准由双方参考当地市场同类货物运输费用协商确定,但不得高于向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的价格。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以现款方式结算,帐期一个月。
合同签署日期:2010年4月22日或2010年11月25日。
生效条件和日期:合同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4、《委托开发合同》的主要内容
交易价格:技术开发费由双方根据委托开发的技术难易程度、经济效益等因素协商确定,全年技术开发费为4200万元。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技术开发费由本公司按月平均支付,每月10日之前以现款结算方式将上月的技术开发费支付完毕。
合同签署日期: 2010年11月25日。
生效条件和日期:合同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5、《委托代理进出口合同》的主要内容
交易价格:本公司按进口货值的0.6%向关联方支付代理进口费用。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以现款方式结算,帐期一个月。
合同签署日期:2010年4月22日。
生效条件和日期:合同于2010年4月22日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6、《委托销售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价格:在参照市场类似产品终端销售价格的基础上,扣减一定数额的广告费、销售代理费、运杂费后作为采购价格。
①委托销售的冷鲜肉、冻肉、调理产品提取的销售费标准为193元/吨;直营商超渠道根据区域不同,另分别提取693-1150元/吨的商超费用。
②委托销售的高温肉制品:普通级肉制品,提取的销售代理费标准为60元/吨;特优级肉制品,提取的销售代理费标准为100元/吨;王中王,提取的销售代理费标准为1075元/吨,广告费标准为351元/吨;精制特制香肠,提取的销售代理费标准为1460元/吨,广告费标准为351元/吨;其他高温肉制品,提取的销售代理费标准为390元-7455/吨。以上产品,若产地为漯河本部,提取的运杂费标准为200元/吨;若产地为漯河以外的其他地区,则不提取运杂费。
③委托销售的低温肉制品:台式烤香肠、沪式煎烤肠,提取的销售代理费标准为1460元/吨,广告费标准为351元/吨;Q趣儿、台湾烤香肠,提取的销售代理费标准为745元/吨,广告费标准为351元/吨;其他低温肉制品,提取的销售代理费标准为180元/吨。以上产品,若产地为漯河本部,提取的运杂费标准为620元/吨;若产地为漯河以外的其他地区,则不提取运杂费。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以现款方式结算,帐期一个月。
合同签署日期:2010年4月22日或2010年11月25日。
生效条件和日期:合同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交易各方签署的《供货协议》、《能源动力供应协议》、《运输合同》、《委托开发合同》、《委托代理进出口合同》、《委托销售协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交易的书面文件;
4、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拟 (1) 将其持有的漯河双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85%股权(以下简称“置出资产”) 与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汇集团”)持有的漯河连邦化学有限公司、漯河天润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漯河弘毅新材料有限公司、漯河卓智新型包装有限公司、唐山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德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绵阳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武汉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江苏淮安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和漯河双汇肉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漯河双汇万中禽业加工有限公司和漯河双汇万中禽业发展有限公司90%股权,漯河双汇彩印包装有限公司83%股权,阜新双汇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和阜新汇福食品有限公司80%股权,漯河天瑞生化有限公司、漯河华丰投资有限公司、黑龙江宝泉岭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哈尔滨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和漯河双汇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以下统称“置入资产”)中相应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向双汇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作为受让置入资产价值超过置出资产价值部分资产的对价,并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作为支付方式向罗特克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特克斯”)购买其持有的漯河双汇保鲜包装有限公司30%股权和上海双汇大昌有限公司13.96216%;(2) 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五家公司,即广东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漯河双汇牧业有限公司,漯河双汇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漯河华懋双汇化工包装有限公司(第(1) 和(2) 项以下统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相关文件,现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双汇集团持有公司30.267%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罗特克斯持有公司21.187%的股份并持有双汇集团100%股权,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了公司与双汇集团和罗特克斯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符合国家法律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及有效避免同业竞争,从而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和长远发展。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以及由公司与重组各方签署的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认购暨资产收购协议、吸收合并协议等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有可操作性。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换股)价格为公司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51.94元/股。扣除2009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后,本次发行的发行(换股)价格调整为50.94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其他除权、除息(包括但不限于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发行(换股)价格将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换股)价格和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为保护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的吸收合并方案持有异议的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将赋予异议股东请求权。行使异议股东请求权的异议股东,可就其有效申报的公司股票按照公司确定的合理收购价格请求公司回购。
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题时予以回避表决。上述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中小股东公平、合理。
七、香港华懋集团有限公司等少数股东已将其持有的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以下简称“9家公司”,具体名称见公司第四届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上海双汇大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予罗特克斯(以下简称“第一次转让”),本次公司拟放弃香港华懋集团有限公司等少数股东在第一次转让上述公司股权时的优先购买权,同时,以人民币614,951,647.27元为总对价(该金额为第一次转让中相关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的罗特克斯就受让该9家公司股权向少数股东支付的合计金额)向罗特克斯收购其在第一次转让中受让的9家公司股权。对于本次股权转让交割日之前该9家公司相关损益(以该9家公司距交割日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中确定的相关金额为准,对于该等审计报告出具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则按照该9家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记载的损益金额执行),2009年度的相关损益由罗特克斯享有或承担,2010年度及之后的相关损益由本公司享有或承担。由于第一次转让前,罗特克斯通过香港华新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股上海双汇大昌有限公司,按股比折算相当于持有13.96216%股权。在第一次转让中,罗特克斯通过股权置换的方式将其持有的香港华新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置换成了上海双汇大昌有限公司13.96216%的股权。因此,上海双汇大昌有限公司不属于本次受让的范围。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对于罗特克斯所持华懋化工包装36.65%股权,双汇发展将分两种情况处理:就罗特克斯所持华懋化工包装27.15%的股权,双汇发展将通过吸收合并以向罗特克斯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换股;就罗特克斯所持华懋化工包装9.5%的股权,双汇发展将按照《关于本公司自罗特克斯受让其持有的9家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的方案以现金的方式进行收购,如双汇发展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该议案,根据公司与华懋华懋化工包装签署的《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漯河华懋化工包装有限公司协议》,双汇发展仍将吸收合并华懋化工包装,罗特克斯同意该9.5%股权的现金对价的数额暂不确定且暂不支付现金对价,未来待股东大会再次审议批准整改方案并确定回购价格后,再根据双汇发展按照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回购价格向罗特克斯支付相应对价。本次收购方案可行,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公司《关于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和整合资源、整合市场的能力,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整体发展。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基于此,我们同意以上相关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双汇发展股东大会的批准,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核准及对双汇集团和罗特克斯因认购公司股份而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申请的核准。
罗新建 施伟 李苍箐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控股权调整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变动前公司的实际控制情况
公司本次实际控制人变动前,由高盛和鼎晖通过罗特克斯有限公司对公司实施共同控制。
2、本次变动后公司的实际控制情况
Rise Grand Group Limited(以下称“Rise Grand”)为双汇发展及其关联企业相关员工合计263人通过信托方式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的双汇员工持股公司。Rise Grand的全资子公司Heroic Zone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称“Heroic Zone”)作为股东直接持有双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Shuanghui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以下称“双汇国际”)30.23%股份。
公司境外股东通过境外股权变更,(1) 双汇国际股权调整,包括将Shine B Holding I Limited解散,其股东按照在双汇国际的实际权益转为在双汇国际直接持股,以及一项为期3年的员工奖励计划;(2) Chang Yun Holdings Limited (以下称“Chang Yun”,Chang Yun系双汇国际股东决定设立的对双汇管理团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一家境外公司)将根据Heroic Zone不时的指示行使其持有的双汇国际6%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3) 双汇国际境外股东拟修改双汇国际章程,在双汇国际董事会和股东会层面作出若干表决机制的安排。根据双汇国际的股东会决议和修订后的双汇国际章程,在双汇国际股东会以投票方式表决普通决议(指过半数股东投票通过的决议)时,Heroic Zone及Chang Yun应就其所持每股股份投2票,其他股东就其所持每股股份投1票,即Heroic Zone及Chang Yun拥有双汇国际股东会的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比例达到53.19%。在双汇国际董事会以投票方式表决董事普通决议(指过半数董事投票通过的决议)时,Heroic Zone任命的董事每人拥有2票表决权,其他董事拥有1票表决权,即Heroic Zone在双汇国际董事会表决权比例超过半数。通过上述安排,Heroic Zone取得对双汇国际的控制权。由此,Rise Grand通过其对Heroic Zone、双汇国际、Glorious Link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罗特克斯的控制权,间接支配本公司合计超过30%的股权,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Rise Grand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需要在取得相关批准后依法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本次实际控制人变动是建立在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以及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达到1/2。公司已经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了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情形,也不存在最近3年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本次实际控制人变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侵犯中小股东利益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万隆、张俊杰以及游牧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罗新建 施伟 李苍箐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关联交易情况的介绍,经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后,我们同意: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2、公司签署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及其他文件;3、将公司签署的有关协议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相关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4、同意将从罗特克斯收购香港华懋集团有限公司等少数股东向罗特克斯已转让的相关公司股权事宜提交董事会审议;5、将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罗新建 施伟 李苍箐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