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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1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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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署日期:2010年11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4.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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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高盛策略投资(亚洲)有限责任公司

  (Goldman Sachs Strategic Investments (Asia) L.L.C.)

  授权代表人:David Tse Young Chou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8日

  注册地:美国特拉华州

  实收资本:11,600万美元

  企业类型:外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及所有法律允许的其他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永久

  主要股东:高盛策略投资为高盛集团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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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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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为进一步保障重大资产重组后双汇发展持续快速发展,双汇发展的股东通过境外股权变更,理顺股权结构,使公司股权架构更加清晰。本次境外股权变更后,高盛策略投资与鼎晖投资不再通过其共同控制的罗特克斯对双汇发展进行控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存在继续增持或减持双汇发展权益的可能。高盛策略投资将就任何增持或减持双汇发展权益继续履行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高盛策略投资和鼎晖投资共同控制罗特克斯。罗特克斯为双汇发展的实际控制人,其直接持有双汇发展128,393,708股,同时通过全资子公司双汇集团持有双汇发展183,416,250股,合计控制双汇发展股份总数为311,809,958股,占双汇发展总股数的比例为51.45%。具体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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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的情况

  通过境外股权变更,高盛策略投资与鼎晖投资不再通过共同控制罗特克斯对双汇发展进行控制。

  由于兴泰集团为双汇发展及其关联企业的员工控制的公司,兴泰集团成为双汇发展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需要获得上市公司的相关审议批准。

  境外股权变更后,高盛策略投资持有双汇国际5.18%的股权,具体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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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双汇国际的股东进行境外股权变更,高盛策略投资与鼎晖投资不再通过罗特克斯对双汇发展进行共同控制。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双汇发展股份的情况

  高盛策略投资在双汇发展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双汇发展上市交易股份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6个月内买卖双汇发展股份的情况

  经核查,在双汇发展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六个月内,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均没有买卖双汇发展股票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解除的担保。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高盛策略投资(亚洲)有限责任公司

  (Goldman Sachs Strategic Investments (Asia) L.L.C.)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0年 11月 26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以下文件于本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双汇发展法定地址,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1、高盛策略投资的注册文件;

  2、高盛策略投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高盛策略投资(亚洲)有限责任公司

  (Goldman Sachs Strategic Investments (Asia) L.L.C.)

  授权代表:

  2010年 11月 26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高盛策略投资(亚洲)有限责任公司

  Goldman Sachs Strategic Investments (Asia) L.L.C.

  授权代表:

  日期: 2010年 11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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