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0-025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2010年11月30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0年11月2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路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3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董事金宇星因公出差在外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邱醒亚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分别是莫少山、刘兴祥、徐沛。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邱醒亚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激励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和技术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定了《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80万份股票期权(预留10%)。
本议案尚待《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对此发表了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等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摘要》内容详见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尚待《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及未行权标的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程序另行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本议案尚待《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议案》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者接待日的议案》
为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方便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提议公司定于每月15日为“投资者接待日”(遇节假日顺延)。具体事项如下:
1、接待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17:00。
2、接待地点:广州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3、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不接待投资者来访。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 11 月 29 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0-026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0年11月2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智西路5号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3层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伍晓慧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3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合符法规。同时,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合规、有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待《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待《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
监事会对披露的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确定的公司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亦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待《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所有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 年11 月29 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0-027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方便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公司定于每月15日为“投资者接待日”,逢节假日相应顺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接待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17:00。
2、接待地点:广州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3、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不接待投资者来访。
4、2010 年内“投资者接待日”提示如下:12月15日(星期三)。以后年度具体“投资者接待日”不再另行提示。
请广大投资者相互转告,欢迎到公司参观、沟通、交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