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的通知,获悉海亮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用于授信担保。海亮集团已于2010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质押期限自2010 年11月29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海亮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67,491,1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86%。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海亮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31,9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99%。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