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1月26日接到控股股东许晓明先生(下称"许晓明先生",许晓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220.43万股,通过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918.51万股,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12%)的通知,许晓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4000万股为公司子公司武汉南国创新置业有限公司为主体通过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0个月的债权信托的实施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发行债权信托的公告》)。双方已于2010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妥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30个月。
许晓明先生本次被质押的公司股份合计4000万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11.72%,占公司总股本的8.33%;截至本公告日,许晓明先生累计被质押的公司股份合计16800万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49.21%,占公司总股本的35%。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