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2010年11月29日接本公司控股股东李再春先生通知:其将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6%)质押给平安信托有限公司用于融资,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11月26日。
李再春先生共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91,845,012股,本次质押1,200万股,累计质押1,86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30%,剩余73,245,012股没有质押。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