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03,169,15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1.78%,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12月3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94号文核准,公司于2007年11月15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为5.10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9,924万股。
2、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7]186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万股于2007年1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交易。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1,000万股锁定三个月后于2008年3月3日上市流通。
3、除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两个发起人股东以外,其余发起人股东持有的限售流通股计41,070,848股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限售一年,已于2008年12月3日上市流通。
4、依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规定,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所持有公司限售股数81,455,192 股中的3,765,177股于2009年9月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持有。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26,713,960股中的1,234,823股已于2009年6月份被冻结,尚待办理国有股划转手续。
5、公司股票上市后未曾派发股票股利,也未曾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9,924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为108,169,152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1、股东的承诺
根据《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限售股份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控股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股东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
经核查:上述各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各自的锁定承诺,所持限售股份未发生转让、委托他人管理及公司回购的情况。
2、社保基金会因转持所应遵守的承诺
依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第十三条的规定,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的境内上市公司国有股,社保基金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对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至本办法颁布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转持的股份,社保基金会在承继原国有股东的法定和自愿承诺禁售期基础上,再将禁售期延长三年。
基于上述规定,社保基金会所持有的3,765,177股将于2013年12月3日后方可上市流通。同时,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日后划转给社保基金会的1,234,823股也将于2013年12月3日后方可上市流通。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12月3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3,169,1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8%,其中包括: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持有77,690,015股,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5,479,137股。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备注 |
1 | 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 | 77,690,015 | 77,690,015 | |
2 |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6,713,960 | 25,479,137 | |
3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 | 3,765,177 | | |
| 合计 | 108,169,152 | 103,169,152 | |
注: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26,713,960股中的1,234,823股已于2009年6月份被冻结,尚待办理国有股划转手续,本次其可上市流通股份数为25,479,137股。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份类型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增加 | 减少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8,169,152 | | 103,169,152 | 5,000,000 |
1、国家持股 | 77,690,015 | | 77,690,015 | 0 |
2、国有法人持股 | 26,713,960 | | 25,479,137 | 1,234,823 |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765,177 | | | 3,765,177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91,070,848 | 103,169,152 | | 194,240,000 |
三、股份总数 | 199,240,000 | | | 199,240,0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