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证券代码:000733 公告编号:2010-27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9日在公司所在地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中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一、《关于变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的相关手续即将办理完毕(详见2010年11月1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根据中国电子关于加强集团成员管理,统一外部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决定,变更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聘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是经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设立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注册资本:1000万元;营业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等;法定代表人:吴卫星;办公场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提名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2010年度审计服务。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2010年度审计服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今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十一月三十日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变更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鉴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即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提出的加强集团成员管理,统一外部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做出改聘财务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董事会在发出《关于变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
三、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因此,同意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的表决结果,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怀道、严安林、张建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0-28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0年12月15日(星期三 )上午9:30
(二)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68号公司所在地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10年12月10日(星期五)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三)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变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外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0年12月13日至2010年12月15日上午9:00以前。信函、传真均以2010年12月15日上午9:00以前收到为准(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前30 分钟停止股东登记。
(三)登记地点: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电话:0851-6301078;
传真:0851-6302674
邮政编码:550018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二0一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