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2版:产经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证券时报网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2010年11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紧急出台“23条”措施稳物价、保民生

  据新华社电 今年7月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广东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受自然灾害影响,农副产品价格一度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加大了城乡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广东省紧急出台“二十三条”措施稳物价、保民生。

  记者了解到,“二十三条”措施主要围绕着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生产、稳定和保障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工作、降低农副产品生产经营成本、规范市场和价格秩序、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完善稳定价格应急处置机制、做好特定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加强组织保障等十个方面。

  在所采取的措施中,将落实农业补贴政策,适当扩大蔬菜批发市场建设规模,并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自2010年12月1日起,广东省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在开展农副产品价格监测的基础上,加强农副产品等生活必需品价格走势的分析和预警。逐步在各县建立“农产品价格直通车”。强化农村价格信息员和大型集贸市场价格信息员队伍建设。

  “二十三条”措施还着重完善稳定价格应急处置机制。一方面,在今年年底前,对优抚对象和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分别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并将尽快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另一方面,出台一批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价格惠民措施。继续降低部分偏高的药品价格。审慎出台政府调价项目,尚未实施的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暂缓出台。除国家和省部署的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外,其他新提价项目一律从严控制。

  广东省物价局负责牵头贯彻落实“二十三条”措施,有关负责人表示,必要时将启动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临时干预。遵循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当居民消费价格持续较快上涨、部分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显著上涨,并给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带来较大影响时,根据广东省应对价格异动预案,经省政府批准实行临时干预措施。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