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0-028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11月26日(星期五)14点30分在银川虹桥酒店九楼D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3人)。
董事杜学智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栾新祥先生代理参加并使表决权;
董事路立新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方吉良先生代理参加并使表决权;
独立董事钟朋荣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哈岸英先生行代理参加并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陈家兴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栾新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发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总经理陈家兴先生的提名,拟聘任栾新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栾新祥先生简历如下:
栾新祥,男,1958年出生,大专学历,吴忠市政协委员。曾任宁夏青龙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5条第(二)款的规定,栾新祥先生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栾新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712904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栾新祥先生近五年除在本公司任职外未在其他单位任职。
2、关于公司投资设立销售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发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了进一步整合销售资源、提高销售工作效率、加强市场开拓力度、更好地服务于用户,公司拟以自有货币资金3000万元,投资设立销售公司。
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公告2010-029"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销售子公司的公告"。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发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解决控股子公司--包头市建龙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龙公司")因业务量激增而带来的经营资金严重不足的困难,提升运营能力、业务承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公司拟决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建龙公司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1)、建龙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51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60万元,出资比例为50.98%,另一股东--包头市青建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青建")的出资250万元,出资比例为49.02%;
(2)、经建龙公司股东双方协商,本次增资由双方按在建龙公司的出资比例共同增资,即公司以超募资金1000万元对建龙公司增资,占本次增资的50.98%,包头青建以自有资金961.55万元对建龙公司增资,占本次增资的49.02%;
(3)、本次增资完成后,建龙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510万元增加到2471.55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为1260万元,出资比例为50.98%,包头青建出资为1211.55万元,出资比例为49.02%;
(4)、本次使用的超募资金1000万元,约占超募资金净额的1.72%;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二十九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中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程序和规则》等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过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在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后的的十二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保荐人已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发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于2010年10月25日中标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科研生产基础设施改造三期工程新建厂外输水管线管材供货及安装施工项目",中标金额9507.93万元,工期400日历天。2010年11月18日公司已与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协议书。为了保质保期完成该项目,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000万元在甘肃嘉峪关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该项目由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实施。
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公告2010-030"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五、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置房产并用于营销网络建设和研发部门建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发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更好地为北京市场提供销售服务,充分利用北京市科研院所有关建材方面的人才和研发优势,公司拟使用3980万元超募资金,在北京市区购置办公房产,用于公司营销网络建设和管片、建筑构件等新产品研发部门的设立。购买的办公房产属公司经营需要,为公司办公自用,不属于房地产投资业务,不存在出售、出租的情形。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二十九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中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程序和规则》等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保荐人已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0-029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销售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青龙管业")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6日(星期五)14点30分在银川虹桥酒店九楼D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销售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设立全资子公司"宁夏青龙管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登记部门核准的为准)"。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等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介绍
本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本身,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夏青龙管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登记部门核准的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3000万元;
(4)、设立方式:全资;
(5)、经营范围:各类管道、管件的销售和服务(以登记部门核准的为准);
(6)、法人代表:董晓兵
(7)、注册地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6号;
(8)、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9)、董事会授权委托董晓兵先生办理该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等事宜。
四、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
该子公司设立后,将进一步整合销售资源、提高销售工作效率、加强市场开拓力度、更好地服务于用户。
备查文件: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0-030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青龙管业")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6日(星期五)14点30分在银川虹桥酒店九楼D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000万元在甘肃嘉峪关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甘肃嘉峪关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以登记部门核准的为准)"。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等规定,保荐人、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介绍:
本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本身,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甘肃嘉峪关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以登记部门核准的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设立方式:全资;
(5)、经营范围:各类管道、管件的销售和安装服务(以登记部门核准的为准);
(6)、法人代表:方吉良
(7)、注册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厂区附近;
(8)、董事会授权委托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方吉良先生办理该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等事宜。
(9)、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
公司于2010年10月25日中标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科研生产基础设施改造三期工程新建厂外输水管线管材供货及安装施工项目",中标金额9507.93万元,工期400日历天。2010年11月18日公司已与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协议书。该子公司设立后,该项目由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实施,可以确保该项目保质保期完成。
备查文件: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