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1月29日
2、召开地点: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景贤同志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10420270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1.39%。
三、提案审议情况(提案具体内容请登陆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①总的表决情况:吴景贤、林青、董永平、木云飙、张凤玺、林建平等六位同志以104202706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洪波、刘健、张白等三位同志以104202706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②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①总的表决情况:叶家根、罗义彪、王建衡等三位同志以104202706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其他两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分别为苏世星、黄旌两位同志。
②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江日华
3、结论性意见: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