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1版)
其中,通过大宗交易转让限售股的转让收入以转让当日该股份实际转让价格计算,证券公司在扣缴税款时,佣金支出统一按照证券主管部门规定的行业最高佣金费率计算;通过认购ETF份额方式转让限售股的,以股份过户日的前一交易日该股份收盘价计算,通过申购ETF份额方式转让限售股的,以申购日的前一交易日该股份收盘价计算。
同时,个人协议转让限售股的转让收入按照实际转让收入计算,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依据协议签订日的前一交易日该股收盘价或其它合理方式核定其转让收入。
此外,该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限售股的定义。此前相关文件规定,限售股包括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以及财政部、法制办等四部门共同确定的其他限售股。在此基础上,该通知明确,个人从机构或其他个人受让的未解禁限售股、个人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依法分割取得的限售股、个人持有的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到主板(或中小板、创业板)的限售股、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中个人持有的原被合并方公司限售股所转换的合并方公司股份、上市公司分立中个人持有的被分立方公司限售股所转换的分立后公司股份,以及其他限售股都属于限售股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