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太阳电缆(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太阳")是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包头满都拉电缆厂(以下简称"满都拉电缆厂")是包头供电局下属的多种经营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拟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包头太阳拟投资入股新公司,于近日与包头满都拉电缆厂、包头满都拉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满都拉电业公司")签订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满都拉电缆厂
(1)企业名称:包头满都拉电缆厂。
(2)法定代表人:姜学华。
(3)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
(4)企业经济性质:集体所有制企业。
(5)注册资金:【叁佰万元整】。
(6)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制造、电器修理,金属材料的销售 】。
(7)生产经营情况:满都拉电缆厂2010年至今销售收入约5400万元,目前正在进行改制,于2010年11月停产。
2、满都拉电业公司
(1)企业名称:包头满都拉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赵建伟】。
(3)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28号。
(4)企业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5)注册资本:【贰仟零陆拾柒万贰仟元整】。
(6)经营范围:【供用电及配套产品,送变电工程安装,土建、设计、施工、生产;销售:电线电缆,箱式变电站,高、低压开关柜,非标金具;铁塔:跌落保险,互感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经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3、满都拉电缆厂、满都拉电业公司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包头太阳、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1、新公司将由包头太阳、满都拉电业公司、原集体所有制企业满都拉电缆厂的所有者权益通过资产量化后形成的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新公司设立时,拟定注册资本为一亿元人民币,包头太阳将以现金形式缴纳出资,取得不低于70%的股权,各方最终出资比例以工商核准登记数据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满都拉电缆厂是包头供电局下属的多经企业,此次对外投资入股由满都拉电缆厂改制而成的新公司,可以享受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多经企业待遇,充分利用满都拉电缆厂已有的市场、品牌、资质等资源,有利于公司以较快速度拓展市场,扩大产品生产规模,提高包头太阳公司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五、风险提示
满都拉电缆厂的改制方案尚需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批准。本协议中关于合作投资事项的具体实施方案尚未确定,有待与新公司投资各方进一步商谈落实。具体方案和协议尚需经包头太阳董事会和本公司董事会审批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上市公司监管的其他规定,对具体投资项目执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