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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12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 002510 证券简称: 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0-004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36号文批准,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5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5,920,168.4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0]293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于2010年11月12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高档轿车覆盖件模具数字化制造项目》,项目需要资金人民币299,500,000.00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此次超募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6,420,168.4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从超募资金中申请34,400万元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并申请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计划和必要性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投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34,4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具体方案如下:

  ■

  本次归还银行贷款后,以一年为期限计算,预计可减少利息支出约为1,900万元,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2、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6,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承诺:

  1、 公司最近12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 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4,4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并使用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意见同意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发表如下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34,4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6,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公司使用34,4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使用6,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4,4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并使用6,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

  3、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发表意见:

  “天汽模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中投证券和保荐代表人乔军文、周扣山同意天汽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保荐机构中投证券和保荐代表人乔军文、周扣山将持续关注天汽模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天汽模在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对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并投资于主营业务,不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履行保荐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保障天汽模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对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30日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0-002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1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0年11月25日以直接传送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胡津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34,400 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并使用6,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和监事会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n)。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30日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0-003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11月30日在公司402会议室召开。召开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0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子玲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现场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34,4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并使用6,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n)。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 002510 证券简称: 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0-001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536号)文批准,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7.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5,920,168.4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2010年11月18日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0]293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顺利实施募集资金项目、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建银证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河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已在民生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2106014210005646,截止2010年11月30 日,专户余额为865,920,168.4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高档轿车覆盖件模具数字化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以存单的方式存放募集资金20,0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0年11月22日,期限为12个月。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20,0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0年11月22日,期限为6个月。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30,0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0年11月22日,期限为3个月。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按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中投证券,公司存单不得抵押。

  公司以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16500万元,公司承诺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中投证券。

  二、公司与民生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中投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中投证券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民生银行应当配合中投证券的调查与查询。中投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中投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乔军文、周扣山可以随时到民生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民生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民生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中投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民生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民生银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中投证券。民生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民生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投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中投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中投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民生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公司、民生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民生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中投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中投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中投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中投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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