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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0-34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9日(星期一)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及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局主席侯松容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会议决定公司进行董事局换届选举,并提名苏征、王晓雯、侯松容、何海滨为第七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冯羽涛、杨海英、张忠为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冯羽涛、杨海英、张忠审阅了有关候选人基本资料。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有候选人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会议同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提名董亚平、郝刚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境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能以较低的成本取得资金,会议同意在境外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康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或香港康佳有限公司)融资,融资的额度为1亿美元,同时采用远期美元汇率锁定工具以锁定到期汇率,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可以在5年内循环使用此融资额度;根据银行的要求,会议同意公司向为境外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的签约银行(包括境内签约银行或境外签约银行)提供担保。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需要,会议同意将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修改如下:

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局应当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一)董事局运用公司资产进行对外投资的权限为:

1.风险投资

(1)法律、法规允许的对证券、期货、外汇及投资基金等金融衍生工具的投资;

(2)法律、法规允许的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

董事局单项风险投资运用资金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五。

2.非风险投资

董事局单项非风险投资运用资金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上述投资项目所获得的收益用于该投资项目的再投资时,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

(二)董事局有权决定资产净额占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四十以下的购买、出售或置换资产等资产重组行为。

(三)董事局有权决定单项贷款、抵押、质押、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百分之三十,但对外担保应当严格遵守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四)董事局有权决定资产处置权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五。

董事局在行使上述权限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要求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为:

董事局应当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一)董事局运用公司资产进行对外投资的权限为:

1.风险投资

(1)法律、法规允许的对证券、期货、外汇及投资基金等金融衍生工具的投资;

(2)法律、法规允许的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

董事局单项风险投资运用资金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五。

2.非风险投资

董事局单项非风险投资运用资金不超过公司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上述投资项目所获得的收益用于该投资项目的再投资时,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

(二)董事局有权决定资产净额占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四十以下的购买、出售或置换资产等资产重组行为。

(三)董事局有权决定单项贷款、抵押、质押、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总资产百分之三十,但对外担保应当严格遵守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四)董事局有权决定资产处置权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五。

董事局在行使上述权限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要求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同意公司继续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期限为三年,并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保险公司及保险费用。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NDF组合业务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在人民币大幅升值的背景下,为减少康佳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在进出口业务中所形成的汇兑损失,在NDF组合业务模式较直接付汇或人民币购汇付汇业务存在收益优势的情况下,会议同意康佳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6亿美元的质押贷款额度及担保额度以开展NDF组合业务,在总计12亿美元的额度内向银行申请质押贷款叙作NDF组合业务;并同意康佳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对NDF组合业务中NDF方面可能产生的亏损向境外NDF签约银行提供保证还款的承诺。此次增加的6亿美元的“NDF组合业务”质押贷款额度及担保额度的期限为一年。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会议决定本公司于2010年12月17日(星期五)上午9:30时,在中国深圳康佳集团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议案》及其他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一至决议六中的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侯松容先生简历:

侯松容,男,汉族,1968年出生,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康佳集团副总裁、常务副总裁、党委副书记、总裁、副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华侨城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康佳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截至目前,侯松容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苏征先生简历:

苏征,男,汉族,1956年出生,高级工程师。历任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三九企业集团(深圳南方制药厂)党委副书记,华润医药集团党委副书记。现任华侨城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康佳集团董事。截至目前,苏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王晓雯女士简历:

王晓雯,女,汉族,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深圳华侨城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华侨城集团公司总裁办公室行政总监、财务金融部总监、总裁助理,康佳集团监事,深圳华侨城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现任华侨城集团公司党委常委, 康佳集团董事,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董事长,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深圳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深圳华侨城欢乐海岸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截至目前,王晓雯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何海滨简历:

何海滨,男,汉族,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华侨城集团公司审计部、财务部主管,深圳威尼斯皇冠假日酒店筹建处财务负责人,深圳华侨城海景酒店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华侨城大酒店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侨城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监,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华侨城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监。截至目前,何海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冯羽涛先生简历:

冯羽涛,男,汉族,1967年出生,美国杜克大学电子工程学博士。曾在C-Cube Microsystems、LSI Logic Inc.和Zoran Corporation任高级管理人员。现任Ambarella Inc.副总裁、中国区总经理,康佳集团独立董事。冯羽涛先生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目前,冯羽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杨海英女士简历:

杨海英,女,汉族,1967年出生,上海海运学院财务会计系毕业,高级会计师。曾任广州航道局会计师,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高级会计师。现任德国汉堡Fritz und Mark 会计师事务所高级会计师,康佳集团独立董事。杨海英女士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目前,杨海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张忠先生简历:

张忠,男,汉族,1968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律师。曾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务员,北京正平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康佳集团独立董事。张忠先生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目前,张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0-3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9日(星期一)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及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会议决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董亚平、郝刚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董亚平先生简历:

董亚平,男,汉族,1953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高级政工师。历任监察部外事金融监察司处长,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干部,华侨城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裁,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现任华侨城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康佳集团监事长,长沙世界之窗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监事长,泰州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长。截至目前,董亚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郝刚先生简历:

郝刚,男,汉族,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华侨城集团公司监察室副主任等职务。现任华侨城集团公司监察室总监。截至目前,郝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0-36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NDF组合业务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开展NDF组合业务概述

公司目前有大量的上游关键元器件(如液晶屏等)进口业务,每年需要大量的美元对外付汇,在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浮动的背景下,为了规避进口付汇业务的汇率波动风险,康佳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拟申请增加陆亿美元额度以继续开展美元贷款+人民币质押存款+境外NDF组合业务(下称“NDF组合业务”)。

NDF组合业务的收益为:本金*到期收益率。NDF组合业务的到期收益率取决于人民币存款利率、美元贷款利率、操作日市场汇率和NDF合约汇率四种因素,因上述四种因素是不断变化的,因此不同操作日NDF组合业务的收益率也是变化的。但在具体的某个操作日,上述四个因素是确定的,其到期收益率也是确定的。2009年度,公司开展的NDF组合业务的到期收益率为1.5%-2.0%。

二、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公司于2010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申请NDF组合业务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全部7名董事参加了会议,在NDF组合业务模式较直接付汇或人民币购汇付汇业务存在收益优势的情况下,董事局同意康佳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6亿美元的“NDF组合业务”质押贷款额度,在总计12亿美元的额度内向银行申请质押贷款叙作NDF组合业务。此次增加的6亿美元的“NDF组合业务”质押贷款额度及担保额度的期限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杨海英女士、张忠先生、冯羽涛先生审议了此项议案,并就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三位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开展的NDF组合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该事项还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该事项不需要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三、NDF组合业务的主要条款

公司开展的NDF组合业务为美元贷款+人民币质押存款+境外NDF组合业务,其中境外NDF的主要条款如下:

1、交易日:开展NDF的实际操作日;

2、参考币种:人民币;

3、名义本金:美元;

4、远期合约汇率:实际操作日的市场报价;

5、参考币种名义本金:名义本金*远期合约汇率;

6、参考币种买方: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等;

7、参考币种卖方:公司境外子公司;

8、交割币种:美元;

9、交割方式:只交割汇率差,不交割本金;

10、交割汇率选择:汇率决定日北京时间09:15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

11、汇率决定日:交易双方在操作日共同确认的交割汇率选择时间;

12、交割日:汇率决定日之后的第二个工作日。

13、交割条件:名义本金*(X-Y)/X。其中X为汇率决定日北京时间09:15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Y为远期合约汇率。双方的损益在交割日以美元轧差结算。

四、本次开展NDF组合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开展的NDF组合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公司目前有大量的上游关键元器件进口业务,每年需要大量的美元对外付汇,在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浮动的背景下,为了规避进口付汇业务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通过合理的金融衍生工具降低汇兑损失、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降低风险,提高公司竞争力。

五、公司开展NDF组合业务的准备情况。

1、公司已经制定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可以确保公司开展NDF组合业务的风险可控。

2、公司成立了由财务总监等相关负责人组成的投资工作小组,公司衍生品投资工作小组下设若干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衍生品投资事务。衍生品投资由投资工作小组拟定计划,在董事局授权范围内报董事局主席审批后执行;经评估为无风险或者风险可控的衍生品投资事宜,可由投资工作小组在董事局的授权范围内直接投资。

3、公司参与NDF组合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六、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在作每一笔NDF业务组合时,到期收益是既定的,不存在风险。

公司开展的NDF组合业务的风险如下:

1、存款质押银行可能倒闭的风险,如果存款质押银行倒闭,则在银行的质押存款可能很难全额收回;

2、境外操作NDF组合业务的银行可能倒闭的风险,若倒闭,可能得不到NDF组合业务可能产生的收益。

公司都是选择与中国银行等大型银行合作开展NDF组合业务,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发生倒闭的概率极小,基本上可以不考虑由于其倒闭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七、风险管理策略的说明。

公司开展的NDF组合业务,在操作日当天即可将变动因素全部确定,因此其到期收益是既定的,不存在不可预知的敞口及风险。

八、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的NDF组合业务,其到期收益是既定的,不存在公允价值变动。

九、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截止到公告日,公司开展的NDF组合业务没有特别的会计核算方法,核算原则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

十、独立董事发表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杨海英女士、张忠先生、冯羽涛先生审议了公司开展NDF组合业务的事项,并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目前有大量的上游关键元器件进口业务,每年需要大量的美元对外付汇,在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浮动的背景下,为了规避进口付汇业务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通过合理的金融衍生工具降低汇兑损失、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降低风险,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已为操作NDF组合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且操作的均为简单金融衍生品业务,有效控制了风险。公司已开展的NDF组合业务签约机构经营稳健、资信良好。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的NDF组合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十一、备查文件

1、委托指令;

2、交易确认书;

3、董事局决议。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0-37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刘勇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刘勇先生简历:

刘勇,男,汉族,197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助理工程师。历任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办副主任,康佳集团集团办公室副总监等职务。现任康佳集团集团办公室总监,康佳集团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0-40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研究,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局负责召集,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2月17日(星期五)上午9:30时。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12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邀请的其他嘉宾和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6、会议地点:中国深圳康佳集团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局召集,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2、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议案》;

注:A、对此议案的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B、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积投票);

(3)审议《关于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5)审议《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境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申请NDF组合业务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3、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0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文件。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国内法人股东需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2月15日起至12月17日会议召开时主持人宣布停止会议登记止。

3、登记地点:中国深圳华侨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处。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 话:(0755)26601139,(0755)61368867;

传 真:(0755)26601139

联系人:吴勇军、刘逊

邮 编:518053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文件;

2、其他有关文件。

六、授权委托书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对除议案1、2之外的各项议案的表决,股东只能用打“√”的方式填写表决票,并且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任选其一打“√”,以其它形式填写为废票。对于议案1、2的表决,股东只能用填写同意票数的方式填写表决票,在每名董事候选人或监事候选人后标出其所使用的同意票数;但如果股东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某个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候选人,除直接填写同意票数外,也可在相应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或监事候选人后标明“全部累积表决票数”而不标出具体票数,此外的其它形式填写均为废票;

2、关于累积投票制的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总数乘以本次股东大会应选出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某一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或多位监事候选人。

使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的具体步骤如下:

A、股东计算其所持有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投票权。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大会应选举出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即为该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时分别享有的累积表决票总数。

B、股东可以将其所持有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投票权集中投向一个或分散投向多个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投票股东在表决票上必须写明其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投票的具体票数;但如果股东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某个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候选人,除直接填写同意票数外,也可在相应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或监事候选人后标明“全部累积表决票数”而不标出具体股数。

C、在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进行投票时,该股东使用的投票权数合计应小于或等于其所合法拥有的分别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的累积表决票总数;如果表决票上该股东使用的投票权数合计超过了其所合法拥有的分别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的累积表决票总数,则该表决票无效,该表决票被视为弃权。

D、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累积表决票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被视为放弃表决权。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以保证独立董事的比例。具体操作如下: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应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出的监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监事候选人。

(4)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的累积表决票数为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4;在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的累积表决票数为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3;在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的累积表决票数为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2。

3、授权委托书仅供参考, 剪报及复印均有效,股东也可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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