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2月1日上午09:30时在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联邦工业城内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唐台英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84,718,8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05%。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普通决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受让广州南鸥卫浴用品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184,718,823股同意,0 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总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184,718,823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郑薇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做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日